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湾区“巨轮”何以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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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0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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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涉外涉港澳检察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启用。

岭南冬暖,珠江奔涌。

这方水土,坐拥着地理区位的深厚优势。广东地处南海之滨,毗邻港澳,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发源地,更是连接中国与世界的南大门。

这片热土,积淀着改革开放的精神基因。从设立首批经济特区,到“先行先试”的探索实践,广东始终挺立在对外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敢为天下先”的历史担当。

这座高地,更承载着国家战略的殷切希冀。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广东正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法治与开放相伴而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广东省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涉外检察工作必须切实担负起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更重责任”的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跨境机制衔接、海洋协同治理、涉外人才培养等领域锐意探索,奋力书写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的“广东答卷”。

近日,本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采访团走进广东,放眼这片奔腾的湾区,一艘承载使命的“巨轮”已蓄满能量,扬帆起航。

定分止争,让外资企业安心扎根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土壤”,法治则是滋养土壤的“阳光雨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坐拥深中通道门户优势,中山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深厚的制造业底蕴,成为外资企业投资的热土。中山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外资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走进中山某外资塑料公司(下称“塑料公司”)的制造车间,机器轰鸣,生产线正满负荷运转。很难想象,这家在中山深耕20余年的企业,曾因一起定做合同纠纷陷入长达4年的诉讼困境。“那时候企业资金被冻结,订单不敢接,差点就想撤出大湾区了。”回忆往事,公司负责人仍心有余悸。

时间回到4年前,塑料公司与某科研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其开发生产特定产品模具,明确模具样品需经三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签订后续购销合同。然而,塑料公司因始终未能满足科研公司的要求,不到4个月便单方解除协议。科研公司以无法向下游客户公司交货被仲裁索赔为由,向塑料公司索赔巨额损失。一审法院驳回其诉求后,二审法院酌定塑料公司赔偿科研公司230万元,塑料公司的再审申请亦被驳回。

中山市检察院在受理塑料公司的监督申请后,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全面审查,发现科研公司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其与下游客户存在高额违约条款的关键事实。“这违背了民事赔偿的‘可预见性规则’,且判决结果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办案检察官何婷指出。经提请抗诉,广东省检察院启动省市一体化办案机制,最终广东省高级法院再审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二审判决,维护了塑料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案彰显了中国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立场,对国际商事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增强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忠顺这样评价。

案件的成功办理,背后是中山市检察机关持续构建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早在2023年12月,中山市检察院就联合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及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签署《域外法律查明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在专业领域合作协同发展的新模式。2024年6月,该院出台《中山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新时代涉外、涉港澳检察工作的十条意见》,聚焦涉外涉港澳案件办理、诉讼主体权利保障、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检察理论实践研究等方面完善具体措施,从制度层面系统构建涉外法治保障体系,让法治成为外资企业安心扎根的“定心丸”。

规则衔接,让法律服务无感跨境

10月底的广州,秋意渐浓,中非检察合作论坛的举行让这座开放之城更添国际气场。埃及、埃塞俄比亚等12个非洲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团齐聚于此,这场最高检首次倡议举办的论坛选址广州,绝非偶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软硬联通”持续深化,人员、货物、资金、信息跨境流动日益频繁,对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做好涉外检察这篇文章?广州市检察机关以平台为基、创新为翼,让涉外法治服务贯穿于跨境交流的每一个场景,实现“无感”衔接。

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一名葡萄牙籍企业家对检察机关推出的“中英葡三语告权服务”连连称赞:“权利告知清晰直接,不用再等翻译周转,效率高,也更准确。”

涉外司法中,“权利告知”是第一道关口。以往“代理转告”模式常出现信息失真、时效滞后等问题。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创新文书制作与送达方式,变“转告式”为“直接告权”,提升了司法程序的精准性与公信力。

2025年6月,南沙区检察院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1+4+N”涉外涉港澳检察服务中心,这个集“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与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于一体的“一站式”平台,已成为湾区法治服务的重要窗口。该中心不仅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还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出海”需求,编印《出海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提示》,通过在重点产业园区设立“企安·图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提供常态化对接服务。

走进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的高楼鳞次栉比,不同肤色的员工步履匆匆。这里日均活跃着数千名港澳及外籍劳动者,法域差异曾让“看得见的纠纷”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如今,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常驻设立在此的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直接参与跨境劳动争议调解。

这样的精准服务,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称“广交会”)上更是常态。近年来,海珠区检察院形成了常态化服务保障广交会的9条举措,并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海珠区商业秘密保护共建协议》。现在,每年在辖区举办的广交会,该院都会派出“四大检察”法治服务团队入驻,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参展商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

“随着大湾区法律服务的不断优化升级,确实有越来越多的港澳企业、港澳劳动者选择来大湾区寻求发展了。”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侯鸿剑作为见证者,感触颇深。

2023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外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3件,涉案标的额2755万余元;涉港澳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标的额达1.67亿元;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59次。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涉外司法话语权的稳步提升,更是法治保障与开放步伐的同频共振。

跨境协作,让碧海蓝湾生机重现

海洋是大国崛起的战略方向,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深圳,作为面向南海的开放前沿,正全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地处深港交会核心地带的深圳湾(香港称“后海湾”),既是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黄金水道,更是检验区域海域治理成效的关键窗口。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深刻指出:“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全流程协作,有效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下称“前海检察院”)积极践行“陆海统筹、全域管辖、全线监督、四检融合、综合保护”的工作理念,在海洋检察领域率先探索,于伶仃洋畔走出一条跨境司法协作的新路径,推动这条深港“黄金水道”重现海晏河清。

2023年4月,前海检察院依托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发现,深港交接水域蚝排散落问题突出。“当时海面上漂浮着大量废弃蚝排和竹竿,有的直接漂进航道,既破坏海洋生态,又暗藏安全隐患。”参与巡回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彭康回忆道。经初步核查,香港一侧蚝排高峰期近2万件,散落物清理成本高,且因涉及深港两地管辖,执法司法合作与公益诉讼制度衔接不畅,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前海检察院迅速成立专项调研组,聚焦涉港公益诉讼法律适用、跨法域协作流程等核心难题,确立“以安全生产为切口、检察监督为抓手、内地协同为基础、深港规则对接为突破”的办案思路。

“跨境治理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内外联动、双向发力。”彭康介绍,办案团队一方面精准锁定监管责任主体,于2023年8月对负有强制打捞清除职责的蛇口海事局立案调查,召开多方磋商会并向海警、生态环境、海洋综合执法等境内部门制发工作函,督促其强化蚝排监测与清理;另一方面借助“深圳湾(后海湾)湿地保护合作会议”等平台,与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专题座谈,明确蚝排管理分工与处置标准,为两地协同治理奠定基础。

一场跨越深圳湾的联合治理行动全面铺开:有关部门累计清理海漂垃圾7.72吨,扣押越界蚝排16个、“三无”船舶2艘,清理航道蚝排35件及大量废弃物件;深港联合查获越界捕捞船舶1艘,香港特区政府专门成立后海湾蚝排管理跨部门工作小组,将蚝排数量从近2万件规范降至8000件。

为巩固治理成效,前海检察院建立持续跟进监督机制,多次联合境内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动态跟踪清理成效与跨境协作落实情况。

“这不仅解决了深圳湾的实际问题,更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海域治理模式。”一直关注该案办理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罗湖区数字经济产业协会会长杨瑞评价,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对内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对外搭建深港协作桥梁,有效破解了“一国两制三法域”下的跨境治理难题。

如今的深圳湾,航道畅通有序,海面洁净清爽,候鸟云集栖息,昔日的治理难题已成为深港跨境共治的示范样本,为大湾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检察力量。

引才育才,让人才活水充分涌流

人才,始终是广东最旺盛的生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提出“努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

这一蓝图正在广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里,一声声讨论打破了教室的安静。“我觉得涉外办案中最应该提升的能力是……”“针对他国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可能提起公益诉讼吗?”这是发生在2025年10月举办的首期涉外检察人才培训班上的一幕,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新时代涉外检察工作的风采。

广州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百硕检察英才计划”,该院已组建起82人的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全市检察机关中具有海(境)外留学背景的达17人,涉及18个专业领域,26人具备专业外语资质。”

该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黎杰翠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她深耕涉外检察领域多年,办理多起涉外要案,形成了《在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及司法问题研究》等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在她看来,“常态化的国际法、港澳法律培训,‘四大检察’全覆盖研讨让我们办案更有底气”。

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正探索建立涉外型专业化办案组,形成集强化打击、权益保障、风险防控、社会治理于一体的涉外检察专业办案模式。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让人才活水涌入高质量发展大潮,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检察人才高地专项计划,用好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等平台,不断提升护航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在南沙,检察机关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在深圳,前海检察院与深圳大学合作设立“海洋检察文化教育基地”;在横琴,粤港澳三地法律专家定期开展交流研讨……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检察人才队伍正在粤港澳大湾区茁壮成长。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寄予厚望,我们深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的领导下,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自觉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局,持续提升涉外检察工作履职质效。接下来,我们将找准履职结合点,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不断深化对外司法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创造更多经验,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表示。

湾区“巨轮”何以远航?答案,就写在潮涌珠江的法治实践里。广东省检察机关以“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担当,持续深化涉外检察工作,让法治成为“巨轮”最坚固的压舱石、最明亮的引航灯。以此为基,这艘承载着梦想与期待的“巨轮”,正向着国际一流湾区的目标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李辉  本报记者张子璇 张庚磊 郑斌峰)

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更多检察动能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客服部总监 米雪梅

作为一名从企业一线成长起来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深切感受到广东省检察机关践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的担当。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广东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涉外检察工作,为企业出海、规则衔接、司法协作筑起了坚实法治屏障。

面对企业出海常遇的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纠纷化解等痛点,广东省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建立“办案+服务”机制,通过“一案四查”机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尤其值得肯定的是,粤桂琼三地建立的反走私检察联席会议机制、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行刑衔接协作,以及中山等地针对涉外案件搭建的法律查明平台,形成了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扫清了法治障碍。同时,健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平等保护外资企业在粤合法权益,增强外资企业在广东投资兴业的信心,助力构建“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奔赴的开放新格局。我期待广东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涉外法治创新,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更多检察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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