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福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捷”,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和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40%,义和投资持股60%。
●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与义和投资(含与义和投资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义和投资或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设立参股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义和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上海福捷40%的股权,关联方义和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持有上海福捷6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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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六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投资标的的设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义和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洪良先生及阮泽云女士共同投资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义和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除与义和投资(含与义和投资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义和投资或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义和投资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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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福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5、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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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涉及与公司主营产品(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及家居玻璃)相关的业务,不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公司拟新设立的参股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公司对上海福捷的投资,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能,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我们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六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新设的参股公司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