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2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拟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增资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6日和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和《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二、交易进展
日前,公司与泰达控股、泰达环保、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泰达控股已向泰达环保支付了全部增资款。
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泰达环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三)《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1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
子公司天津雍泰提供2,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0.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2.6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7.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6.89%,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泰”)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武清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融资2,500万元,期限168个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环保2025年度为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天津雍泰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568.09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068.09万元,天津雍泰可用互保额度为16,931.9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高王公路16号
4. 法定代表人:吴才玉
5. 注册资本:18,081.75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雍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雍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与农发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 担保金额:2,5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0.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2.6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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