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X月X日,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下称“泉为绿能”)及公司相关责任人褚一凡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对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53号)。监管部门指出,泉为绿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褚一凡作为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对二者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监管出手:信息披露存违规
公告显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泉为绿能在信息披露环节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不过,公告中未详细披露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事项及细节。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泉为绿能及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褚一凡被追责 公司需限期整改
作为此次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褚一凡的具体身份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在公告中未明确说明。监管部门要求泉为绿能及褚一凡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该决定书后一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行为的严格监管态度。泉为绿能及相关责任人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进展。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