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医学界)
转自:医学界
手术室监控是“小洛熙”事件的焦点之一,也是医疗界长期存在的争议话题。
12月24日,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发布《专家法律意见书》,呼吁高风险医疗行为全程录音录像并纳入病历管理。
撰文 | 郭雪梅
11月14日,女婴“小洛熙”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不幸离世,引发社会关注。其中,手术室监控录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12月14日,宁波市卫健委发布的通报显示,涉事手术间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一个是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未配置存储介质,不能回放;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可回放。宁波市卫健委称,上述监控摄像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目前,尚未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手术室是否要安装摄像头,对此,业内亦有不同声音。昨日,《卫生法学》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专家法律意见书》,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作出以下呼吁:
“应通过立法或制定国家级医疗质量安全规范,明确要求对高风险医疗行为的知情同意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并对手术等关键操作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上述音像资料均须纳入病历系统统一管理,长期保存备查。”(文末附专家法律意见书全文)
这一呼吁背后有哪些考量?“医学界”对话《卫生法学》杂志主编,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医学伦理与法律系主任王岳教授。
王岳教授
医学界:为什么要发起这一呼吁?
王岳:针对四级手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高风险医疗行为,医疗纠纷集中在两个关键点:一是术前谈话是否充分,是否明确披露病情、治疗措施、潜在风险,尤其是替代治疗方案及各类方案的利弊;二是术中操作过程的记录与追溯。
除了案件本身,我们更希望通过“小洛熙”事件探讨外科手术领域的共性纠纷问题。
医学界:你如何看待“手术室是否应该安装摄像头”的讨论?
王岳:我认为手术过程全程录像是医院的法律义务,若无法提供录像,应视为医院存在过错。
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仍依赖书面知情同意书和口头告知的方式开展术前谈话,但这种模式早已被国际淘汰,诸多发达国家早已实现术前谈话和手术过程的影像化、数据化,术前谈话全程录音录像,手术过程通过无影灯或医生佩戴的专业设备实时记录。
许多其他行业也已采取类似监督措施,比如警察执法需携带执法记录仪,研究生面试和答辩要求全程录像,检察院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谈话过程也需全程录像,这些措施能有效遏制和监督公权力与专家型权力的行使。
事实上,医生的诊疗行为也属于专家型权力范畴,理应接受公众监督。但目前的核心问题在于,医疗界主观上不愿接受监督,不想改变现状总能找到借口,而主动求变则能想出解决办法。
医学界:医患双方对录像的一大担忧是隐私问题,包括患者信息暴露风险和医生感到被监视。
王岳:对于隐私的担忧大可不必。若存在故意披露患者隐私的行为,刑法已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这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不能因担心酒驾就禁止开车或喝酒,同理,不能因担心隐私泄露就否定手术录像的必要性。
从医院角度,需要明确“录总比不录好”。如果不录像,医患双方对术中情况各执一词,根本无法厘清事实。
我们也知道,现在已经有患者会偷偷录制术前谈话或手术相关内容。相比之下,医生公开并自觉录像显然比患者偷偷录像好,更有利于保障医生的权益。
医学界:如果手术室监控普及,会对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产生哪些影响?是否会改变他们的手术操作方式或决策过程?
王岳:这会让医生的诊疗行为更加谨慎,而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的。
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国内外都已有成功先例。以日本为例,其手术过程已经实现全程录像,这些录像主要供同行评价手术质量,而非让不懂医学的患者家属观看。
据我了解,国内也有多家三甲医院开展相关改革,且成效显著。
北京某三甲医院已坚持十余年对四级手术开展术前谈话录音录像,其论文数据显示,5年间所有实施录音录像的四级手术实现零投诉、零纠纷,足以证明该措施的有效性。
医学界:安装手术监控,是否会增加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
王岳:我觉得不会。相较而言,这些成本远比在医院门口安装安检仪器低得多。
我常说,医疗纠纷的本质是医患认知差异,而医学学科的专业性导致这种差异更容易产生。解决医疗纠纷的核心就是减少医患认知差异,我们应将精力放在从源头减少纠纷,而非纠纷发生后再管控。
医学界:近期多起医疗纠纷引发社会关注,如何减少医患纠纷事件发生?
王岳:从宏观层面看,医保支付方式和医院“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医生不得不考虑现实情况,部分患者自然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感。
从中观层面看,医院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国内多数医院实行医生多劳多得的创收考核机制,患者到医院就诊时难免会心生顾虑。
从微观层面看,医生工作强度过大,导致与患者沟通的时间无法得到保障,诊疗工作难免出现疏漏。
若不从这三个层面解决问题,仅靠安装相关设备等表面措施,根本无法遏制医疗纠纷发生。当前,我国推行的三明医改、DRG/DIP 控费政策,以及引导三甲医院精准选择患者、各司其职等举措,都是解决宏观层面问题的有效举措。
未来的改革方向应是将财政补贴补给医院,而非直接补给患者,让医院多琢磨“如何让患者少生病”,通过医保结余发放奖金。
在医院管理层面,必须扭转“多劳多得”的考核机制,改为“优劳优酬”,将患者满意度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核心评价标准。其实判断一名医生是否优秀,一个很直观的标准就是本院医生的父母生病时是否会找他看病,事实上,每家医院都有这样公认的好医生。
在微观层面,应通过制度设计倒逼医生放慢诊疗节奏。比如,一旦实施手术监控录像,医生自然会更注重术前告知的质量,而非单纯走签字程序,有效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
附:《从小洛熙事件呼吁高风险医疗行为全程录音录像并纳入病历管理的专家法律意见书》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儿童因接受心脏手术后死亡”事件暴露的高风险医疗行为管理问题,特别是知情同意与术中记录规范化事宜,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专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第一,高风险医疗行为,尤其是四级手术、试验性医疗、重大侵入性操作等,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健康与重大利益。现行知情同意书签署制度虽具形式,但无法完整、客观反映医患沟通的具体内容、告知充分程度及患者(家属)真实意愿表达过程,在发生争议时难以有效还原事实。
第二,知情同意谈话全程录音,能够客观、固定医师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与过程,确保患者及家属在充分理解风险、获益、替代方案的基础上做出自主决定。特别针对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其因年龄、认知能力或生理缺陷,需建立更严格的保障机制,例如对儿童高风险医疗行为,除法定代理人全程参与外,应要求医疗机构指派具备儿科医学背景的专职医务人员辅助沟通,上述辅助沟通记录与录音资料共同归档,作为病历组成部分长期保存,既保障弱势群体的知情同意权,也为争议时事实还原提供完整依据。
第三,手术等治疗操作过程全程录像,有助于完整记录术中实际情况、操作步骤、突发状况及处理过程。一旦出现不良后果或医疗争议,录像资料可为医疗质量评价、事故鉴定、司法裁判提供客观、直观的技术依据,有利于厘清责任,促进纠纷公正解决。
第四,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的采集、存储、调阅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严防信息泄露和滥用。
综上,联盟专家郑重呼吁:应通过立法或制定国家级医疗质量安全规范,明确要求对高风险医疗行为的知情同意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并对手术等关键操作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上述音像资料均须纳入病历系统统一管理,长期保存备查。此举是健全医疗安全闭环管理、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技术保障与制度进步。
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医学界
校对:蔡 菜
运营:王奥雅
责编:汪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