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宣布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713.7512万股股份,此举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同时就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注销背景: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7,137,512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后续相关事宜。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额 |
|---|---|---|---|
| 总股本(股) | 532,682,322 | 525,544,810 | -7,137,5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53,268.2322 | 52,554.4810 | -713.7512 |
据公告,本次注销的7,137,512股股份全部来自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32,682,322股减少至525,544,810股,注册资本则由人民币53,268.2322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2,554.4810万元,减少金额为713.7512万元。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告明确,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公司也将依法推进本次注销及减资事宜。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注意以下事项:
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期为准,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授权,有序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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