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发布公告,宣布因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对此前披露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1863.67元/股(含),较调整前的1887.63元/股下降23.96元/股,调整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本次调整后,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仍维持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30亿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下调23.96元/股 因中期派息除息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源于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实施。根据贵州茅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6亿元(含税)。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8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12月19日。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严格按照除息公式计算,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转增/送股调整项]÷(1+转增/送股比例)
由于本次利润分配仅涉及现金分红,未进行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因此公式中“转增/送股调整项”及“转增/送股比例”均为0。代入数据计算: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87.63-23.957)÷(1+0)≈1863.6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与公告披露的调整后价格一致。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幅度 |
|---|---|---|---|
| 回购价格上限(元/股) | 1887.63(含) | 1863.67(含) | 下降23.96元/股 |
回购规模维持15亿-30亿元 预计回购80.49万-160.97万股
尽管回购价格上限有所下调,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0亿元。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63.67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0.49万股—160.9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643%—0.1285%。
公告特别指出,上述预计回购数量仅为基于当前价格上限的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将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据了解,贵州茅台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截至2026年5月27日。
回购方案其他事项不变 后续将及时披露进展
贵州茅台在公告中强调,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包括回购资金来源、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用途等)均无变化。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分析认为,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属于权益分派后的常规操作,旨在适应除息后公司股价的合理波动,保障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截至公告披露日,贵州茅台尚未披露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进展,后续动态值得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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