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ST长方(维权)(300301)发布公告,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展。此案中,康铭盛为被告,此次判决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68万元。
法院判决康铭盛应向福民富康支付2022年5月31日之前的占有使用费及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占有使用费差额,共计618万元。此外,康铭盛还应支付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55万元/月的标准计算的占有使用费。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约为395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
2025年前三季度,ST长方实现收入3.12亿元,归母净利润-86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