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2-24 03: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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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私募基金情况: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伍技术”)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苏州驭光之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驭光之川”、“合伙企业”)的份额,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驭光之川2.7431%合伙份额。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驭光之川普通合伙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参与投资私募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针对本次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与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认购驭光之川份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占驭光之川认缴出资总额的2.7431%。

驭光之川重点投资于智能汽车、能源革新领域的项目或企业,及其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具有投资价值和潜在回报的项目或企业。合伙企业投向应当符合智能汽车、能源革新等行业领域。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与专业机构投资私募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深耕垂直产业的市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专注于智能汽车和能源电力行业的产业资本。团队由数位来自一线市场化机构的年富力强的资深投资人设立,辅以由全球各大汽车主机厂历任总裁等产业大咖组成的战略咨询委员会协助,同时与各头部主机厂、零部件供应商、大型电力能源业主企业、装备类头部企业、研究机构一起共同构筑产业生态,旨在围绕优质企业提供从早期孵化到上市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合伙协议等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文件外,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有限合伙人

1、三羊马数园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陈定刚基本情况

3、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4、唐甜基本情况

5、黄琨基本情况

6、安徽易德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7、王紫崴基本情况

8、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9、淮安市致远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0、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1、柯嘉基本情况

12、于少波基本情况

1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1)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设立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拟项目投资方案及项目投资退出之事宜及独立审议其职责范围内的议案,不受推荐方或其他方干涉。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派三名成员。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就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事项,须经超过全体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所持票数三分之二(含本数)同意方为有效决议。

(2)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经持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90%以上且占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即为通过。

(3)顾问委员会:合伙企业组建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为经普通合伙人认定的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组成的。普通合伙人给予顾问委员会席位的前提是该等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不低于合伙企业最终认缴出资总额的10%。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海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除适用法律和规范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管理费

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应按照下列约定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定方支付管理费。各合伙人分摊的管理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在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金额按照该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百分之二计算;

在初始退出期内,年度管理费金额按照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扣除在本合伙企业已退出的项目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中已退出的部分)中其分摊部分后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二计算;

在初始退出期之延长期内,年度管理费金额按照该合伙人认缴出资扣除在本合伙企业已退出的项目投资对应的投资成本(包括部分退出项目中已退出的部分)中其分摊部分后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一计算。

合伙企业每年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所有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的管理费之和。

4、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当承担的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合伙企业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及相关债务及为其他义务进行的合理预留后的可分配部分(统称“可分配收入”)应按照约定划分/分配。

项目投资收入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临时投资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所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中的出资比例或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适当的其他比例进行划分/分配。初步划分后,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向合伙人进一步分配:

(1)首先,百分之一百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截止到该分配时点的在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

(2)其次,完成上述第(1)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百分之一百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到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相当于前述第(1)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照8%/年(单利)计算的优先回报;

(3)再次,百分之一百归于普通合伙人及/或通过其他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方式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指定主体,直至普通合伙人及/或其指定主体根据本第(3)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2)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4)剩余部分百分之八十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归于普通合伙人及/或通过其他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方式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指定主体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智能汽车、能源革新领域的项目或企业,及其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具有投资价值和潜在回报的项目或企业。合伙企业投向应当符合智能汽车、能源革新等行业领域。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苏州驭光之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主要通过进行适用法律和规范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直接或间接股权及股权相关投资(包括不限于可转债投资),为投资者实现良好的资本收益。

3、经营范围: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4、存续期限和投资期:本合伙企业的初始存续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至第七年届满为止(与本条所述的延长期限统称为“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初始存续期限届满前,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顾问委员会表决通过,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一年。前述延长期限届满前,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再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一年。

投资期为首次交割日起至下述情形中较早发生之日为止(“投资期”):(1)首次交割日后的第三个周年日。前述期限届满前,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一年。为免疑义,本条约定投资期的延长不导致上条约定的初始存续

期限相应顺延;(2)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提前终止之日(含存续期限提前终止之日)。

5、投资方向与投资限制:本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智能汽车、能源革新领域的项目或企业,及其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具有投资价值和潜在回报的项目或企业(“投资方向”)。合伙企业投向应当符合智能汽车、能源革新等行业领域。

6、可分配收入的分配原则和顺序: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项目投资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其中,普通合伙人及关联有限合伙人按照前述比例划分的部分将分别向普通合伙人及关联有限合伙人分配;就其他各有限合伙人划分的部分,除普通合伙人与该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向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及/或其指定主体进行进一步分 配:(i)返还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首先,百分之一百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其截止到该分配时点的在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ii)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其次,完成上述第(i)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百分之一百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到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相当于前述第(i)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照 8%/年(单利)计算的优先回报(从该有限合伙人每次实缴出资到账之日起算到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i)项收回该笔实缴出资之日)(“优先回报”);(iii)追补:再次,百分之 一百归于普通合伙人及/或通过其他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方式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指定主体,直至普通合伙人及/或其指定主体根据本第(iii)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ii)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iv)80/20 分配:剩余部分百分之八十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归于普通合伙人及/或通过其他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方式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指定主体。

7、合伙企业经营亏损与债务承担:本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如果是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即不足以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则收回的投资成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及比例进行分配并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其他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本合伙企业对涉及到的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私募基金,有助于拓宽公司投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次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针对本次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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