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利锋为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崔利锋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利剑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蒲月英(女)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 峰为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占栓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淑秀(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清振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程存杰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刘俊平(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 勇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禄永鹏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 超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龙坡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邸 亮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程振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 峰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 祥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立红(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曹建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彦松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秀华(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晓娅(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郝东霞(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任高彬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力(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鸿雁(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职务;
王明哲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秋萍(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卜嘉良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邸 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 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曹建民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晓娅(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 祥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郝东霞(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程存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杨占栓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李广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蒋正志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王 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义秀(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颜建欣(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龙坡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彭 冲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 婷(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禄永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梁惠娟(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彦松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会宁(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冯晓静(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 力(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彭 鑫(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寻 亚(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林友生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高 娜(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 曼(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吴钰轩(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
常文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彦国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志成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晓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美灵(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珊珊(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 超(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进军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邢雪冰(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璟(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闫靖磊(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璐璐(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依苹(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保江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边卫宁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云龙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海岩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裴 琪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褚士彬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俊峰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广斌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庆欣(女)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谢 强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齐丙正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褚士彬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广斌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庆欣(女)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二O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选举鲁永飞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区长。
现予公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二O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桥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2月19日张家口市桥东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龚立秋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春艳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海燕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祝建龙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海峰为张家口市桥东区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震的张家口市桥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俊的张家口市桥东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赫选金的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
夏华溢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
张华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明东为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苏东阳的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磊的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沧州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致明辞去河间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致明辞去河间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梦书辞去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梦书辞去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一)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坤生为河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二)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庄后胜为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三)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王占国的河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
闫欢鹤同志为河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坤生代理河间市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河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坤生代理河间市人民法院院长。
河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庄后胜代理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12月18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庄后胜代理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山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