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范一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守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即便如此,依旧有个别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12月16日晚,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在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酒驾行为。
当天20时10分,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名小型轿车司机看到前方有民警,突然减速,停在路边。民警立即上前核查其证件信息,刚打开车窗,就闻到明显的酒气。
民警要求当事人接受呼气式酒驾检测,当事人却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遂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2.8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给予当事人驾驶证暂扣半年、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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