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2-23 03: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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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6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箭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和充分讨论,就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我们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eLum Technologies,Inc.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借款年利率为3.5%,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和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 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 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Lum 向 Well Sun 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国际经贸形势,为满足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需要,子公司eLum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ell Sun”)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借款。

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与Well Sun协商一致,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以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求。

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孙箭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 Sun是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境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 Well Sun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孙箭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Well Sun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100%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Well Sun为公司的关联法人。eLum是公司在美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Lum 向 Well Sun 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Well Sun基本信息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的协议双方为公司子公司eLum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Well Sun,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

1、根据协议条款,贷款人Well Sun同意向eLum提供一笔金额为100万美元的贷款。

2、贷款人可在任何时候要求对本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方式由贷款人合理确定。

(二)借款期限及借款用途

1、eLum 同意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足额偿还所有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2、资金应用于支持eLum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生产制造、市场推广/销售、员工雇佣及其他业务运营相关活动。

(三)借款利息及费用

eLum 同意按3.5%(百分之三点五)的年利率支付未偿还本金余额的利息。利息计算基准为:非闰年按365天计算,闰年按366天计算。在任何情况下,eLum 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金额均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若收取的款项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限额,超出部分应由Well Sun自行决定用于冲减本金余额或退还给eLum。

(四)还款方式

还款应以美元支付,支付地点为Well Sun办公场所,或well sun通过书面通知向 eLum 指定的其他地点。若还款日非工作日,则应于下一个工作日还款,延长期限应计入利息计算周期。“工作日”指Well Sun正常营业的日期。

(五)借款条件

1、eLum 已向Well Sun提供其合理要求的文件、同意书、意见书及证明材料;

2、eLum 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均真实有效;

3、未发生且持续存在以下事件:

(1)构成(协议中定义的)违约事件的事件;

(2)在发出通知或经过一定期限后(或两者均满足后)将构成违约事件的事件。

(六)陈述与保证

为促使Well Sun向 eLum 提供本贷款承诺,eLum 向 Well Sun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该等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持续有效,只要 eLum在贷款文件项下对wellsun仍负有债务,且在贷款全额清偿前始终有效。

1、公司主体资格:eLum 公司根据其注册成立地法律正式注册成立、有效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合法所有权以持有其财产,并有权从事其目前经营的业务

2、无违约情形:eLum 公司签署及履行贷款文件的行为,无论在当前、还是在经过一定期限后或发出通知后(或两者均满足后),均不会:

(a)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导致 eLum 公司在其作为一方或其财产受约束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件项下构成违约;

(b)在 eLum 公司的任何资产上设立或产生任何担保权益、留置权或产权负担(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的除外)

3、授权有效性:eLum 公司拥有承担和履行义务的权力与授权,且已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授权签署和交付贷款文件及承担相应义务。

4、协议效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且可依法强制执行;eLum 公司签署其他贷款文件后,该等文件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受美国加州法律管辖。

(八)违约责任/权利

1、若发生违约事件,eLum承诺对未偿还本金余额及所有应付未付款项,按年利率[7%(百分之七)支付利息。

2、若发生违约事件且该事件持续存在,Well Sun除享有贷款文件项下或法律赋予的所有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外,还享有以下额外权利和救济措施:

(1)拒绝继续放贷:有权拒绝向 eLum 公司提供任何额外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应付:有权自行决定,无需通知,宣布任何贷款的全部本金、应计利息以及Well Sun根据任何贷款文件合理产生的费用和开支立即到期应付。

(3)收取违约利息:有权自行决定,对本协议项下所有未偿还本金按年利率7%(百分之七)计收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与Well Sun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为本次借款支付的利息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 Sun借款,是基于当前的国际经贸形势及子公司eLum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行的,其有利于为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急需的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企业Well Sun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eLum为本次借款支付利息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本次借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202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经公司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eLum Technologies,Inc.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借款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eLum研发、临床及各方面运营活动等的资金需要,能够保障公司发展需求。本次借款年利率为3.5%,低于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赛诺医疗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eLum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先生控制的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申请不超过100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归还,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eLum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箭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 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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