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会议现场。
12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持续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和关爱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添翼计划”“明天计划”“福彩护童”“助学工程”等助医助学项目累计惠及困境儿童6000余人次。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3个月基本生活保障渐退期、5万元一次性社会化安置补贴、鼓励收养病残孤弃儿童等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落地见效。
现场政策解读。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教育厅、妇联等14个部门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建成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7个,累计建成苏木乡镇(街道)未保站1003个,选优配强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334名,嘎查村(居)儿童主任14322名。
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实现盟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安”一体化功能升级的工作中,已推动11家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2025年累计为社会上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特教、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4558人次。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内蒙古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积极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新格局,让困境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刘燕杰 王彬
新闻编辑:李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