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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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市财政局协同配合,联合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追缴工作。市财政局对相关欠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与梳理,依法向牡丹江市30余家房地产企业发出限期缴纳决定书,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相关企业在签收决定后,既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亦未履行缴纳义务,财政局遂依法向东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认行政行为实体与程序均合法合规,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并迅速启动执行程序。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该类案件30余件,涉及企业30余家,执行标的总额达9456万元,平均办案周期仅三天,有效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为城市功能完善与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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