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郭琦)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张福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福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福军利用担任西宁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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