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2-20 04: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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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董事及高管人员规则红线意识、法治意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股票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和《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制定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附件。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2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并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第七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的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张辉阳

(二)董事会成员:张辉阳、张辉、孟丽、杨建兴、李源、柳吉弟、李成

言(独立董事)、李宗义(独立董事)、陈永平(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辉阳、李成言、张辉,其中张辉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李成言、李宗义、张辉阳,其中李成言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永平、李宗义、张辉,其中陈永平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4、审计委员会:李宗义、陈永平、杨建兴,其中李宗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孟丽女士为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李源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马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马琳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59)。

三、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马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31-8803618

传真:0931-8803618

电子邮箱:ir@guofanggroup.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上届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洪艳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0日

1、总经理张辉女士简历

张辉女士,女,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巴斯大学运营管理专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2004年进入国芳集团,历任公司女装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百货业务招商运营等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兼任白银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白银世贸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辉女士持有公司40,0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1%,除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系一致行动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副总经理孟丽女士简历

孟丽女士,女,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兰州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兰州大学EMBA,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中国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曾从事集团企业办公室管理工作,历任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财务总监李源女士简历

李源女士:女,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兰州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2年进入国芳集团,历任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负责国芳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董事会秘书马琳先生简历

马琳先生,男,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3年进入国芳集团,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经理。自2009年起参与公司IPO上市工作,历任董秘助理、证券部经理、投融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相关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16:00在公司1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杨建兴、李成言、李宗义、陈永平六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孟丽、李源、柳吉弟三人现场参加,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新一届董事会就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聘任需开会审议,提请审议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张辉阳先生连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张辉女士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孟丽女士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李源女士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马琳先生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张辉阳、李成言、张辉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董事张辉阳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成言、董事张辉为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李成言、李宗义、张辉阳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李成言为主任委员,董事张辉阳、独立董事李宗义为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永平、李宗义、张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陈永平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宗义、董事张辉为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李宗义、陈永平、杨建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李宗义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永平、董事杨建兴为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提升董事及高管人员规则红线意识、法治意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股票交易行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制定《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为推进甘肃杉杉运营管理的顺利开展,公司对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3,000.00万元财务资助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3,000.00万元财务资助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交易性质: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的相关交易情况: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也将对甘肃杉杉提供同等金额财务资助并进行延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甘肃杉杉后续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1、过去12个月公司向该关联方财务资助情况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5,00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借款延期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末甘肃杉杉按照《借款协议》约定又归还借款本金1,000.00万元。

(2)2025年1月1日,公司与甘肃杉杉签订《借款协议》,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人民币4,00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财务资助归还情况及余额

2025年度,甘肃杉杉累计归还借款本金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3,000.00万元。因前次财务资助仍在借款期限内,甘肃杉杉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结清《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利息。

3、本次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事项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推进甘肃杉杉运营管理的顺利开展,根据甘肃杉杉向各位股东的借款延期申请,公司对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3,000.00万元财务资助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约定利率及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并按季收取借款利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至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甘肃杉杉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张辉阳先生、张辉女士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项目公司的稳定发展。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甘肃杉杉截至目前尚未归还公司借款本金3,000.00万元,其借款期限延至2026年12月31日,有助于加强项目经营的资金保障,符合项目正常进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项目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公司向甘肃杉杉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其项目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本次被资助对象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项目预计盈利状况良好,项目整体执行风险可控;资信优良、信用记录稳健,经核查,被资助对象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根据项目最新现金流规划及还款方案,延期后借款协议到期前,还款预计可全额覆盖本次财务资助本息,且以前年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1、甘肃杉杉的股权结构如下:

2、甘肃杉杉董事会成员共四名,分别为郑学明、张国芳、张辉、殷伟杰,其中张国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总经理。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3,000.00万元(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

2、资助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借款利率:固定年利率2.85%,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并按季支付借款利息,如涉及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则上述借款利率同幅度调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若迟延归还本协议项下任何一笔款项,则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所欠款项以每日万分之十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5、目前公司与甘肃杉杉尚未签订财务资助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甘肃杉杉进行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保障。甘肃杉杉经营情况正常,项目盈利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公司按照协议委派人员担任甘肃杉杉董事、监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重大决策及财务管理,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甘肃杉杉经营情况,督促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延期是为了加强甘肃杉杉生产经营持续推进,财务资助金额明确,借款利率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对甘肃杉杉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跟踪核查,严控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甘肃杉杉50%的股权,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与公司一致。杉杉商业已同意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后,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1.9%;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明细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4-6号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总经理张辉女士、副总经理孟丽女士、财务总监李源女士、董事会秘书马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秦臻、蔡雨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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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