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建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建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建裕先生合计持有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8,79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凯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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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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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王建凯先生计划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056,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王建凯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凯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15,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本次减持后,王建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建裕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79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由权益变动前的25.77%减少至25.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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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凯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电机
股票代码:603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凯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丰东路5号凤起和苑*幢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建裕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香樟园**单元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长江东路16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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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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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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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电电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王建凯先生、王建裕先生是兄弟关系。在中电电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王建裕、王建凯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一致行动进行了确认,对未来一致行动进行了约定,包括:股权处置的限制条件、各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的一致行动、各方在股东大会上的一致行动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建凯持有中电电机20,871,632股股份,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8.87%,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0.00%;王建裕先生持有中电电机37,928,294股股份,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16.13%,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455,840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3.1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79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455,840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3.1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减持公司股份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056,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5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70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15,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79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056,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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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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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20,871,632股和一致行动人王建裕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30,472,454股股份放弃行使表决权;王建凯和王建裕先生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7,118,000股股份质押予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11.53%。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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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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