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事业从倡导性活动迈向法治化轨道。这不仅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更为落实全民阅读标注了清晰路径,让书香中国建设有了可触摸、可感知的实践坐标。
阅读是获取知识增智的密钥、传承文明铸魂的桥梁,更是提升国民素质、涵养社会文明的源头活水。从明确“提高出版质量”的内容导向,到将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的时间坐标;从要求数字平台“加强内容管理”,到支持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条例》把全民阅读从社会倡导上升为法律责任,绝非“强制读书”的生硬干预,而是为阅读生态培育、公共资源配置、重点群体保障提供明确规则,让书香中国从美好愿景变为可落实、可监督、可评估的生动实践,让每个普通人都能在文字中找到精神的栖息地。
落实《条例》,首要是压实责任、避免空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需杜绝“雷声大、雨点小”。各级政府应将全民阅读纳入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让“软任务”变“硬指标”。教育部门需确保阅读课程落地课堂,避免形式化;新闻出版机构要建立优质出版物筛选机制,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财政、住建等部门要保障阅读设施用地与经费。尤其要警惕“运动式落实”,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设施滞后、活动虚设、资金挪用等问题公开通报整改,让制度“长牙带刺”。
落实《条例》,关键在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我国区域发展差异显著,“一刀切”必然水土不服。在城市,可探索“城市书房”嵌入地铁、商圈,打造“15分钟阅读圈”;在农村,需将农家书屋与电商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结合,破解“有书无人看”困境。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要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保障基础资源;对残障人士,除无障碍设施外,还需提供盲文、有声读物;对老年人,社区图书馆应配大字版书籍与导读志愿者。实体书店支持政策需细化税收优惠、租金减免等政策,让经营者得实惠而非望梅止渴。
落实《条例》,还需激活社会合力、创新服务。政府要搭台引路,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公益组织、企业共建公共阅读空间,对成效显著者表彰奖励;培育二手书交换市场,打通旧书流通渠道;规范数字平台内容审核,建立“青少年模式”标准,抵制低俗推荐。更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书香家庭”评选让读书人有荣誉感,组织“邻里读书会”用社群对抗碎片化阅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荐书形成“头雁效应”,让阅读成为生活方式。
落实《条例》,最终要以效果为导向。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不仅统计设施数量、活动场次,更要追踪人均阅读时长、图书流通率、阅读素养提升度等核心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群众满意度调查,防止“自我评价”。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用他们的成长检验政策成色。对成效突出者推广经验,对落实不力者约谈问责,让好制度结出硕果,把法律的温度转化为全民阅读的热度,把政策的深度积淀为书香中国的厚度。(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