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麟游县检察院以“全流程监督、全链条参与”工作机制为抓手,与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联合精准发力,推进县域四家煤矿企业完成矸石山污染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召开磋商会,牵头化解企业顾虑、统筹各方诉求,凝聚治理共识。磋商会现场,检察官清晰释明检察职能定位与法定职责,就查明的公益损害事实、证据链及法律依据发表法律意见。
通过释法说理,赔偿义务人深刻认识到环境违法的严重性,自愿与相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主动赔付生态损害赔偿款3602余万元。
历经一年持续发力,矸石山污染治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该院组织开展专题普法活动10余次,向企业精准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生态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法治宣传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检察机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责任担当。
(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