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57,简称“青龙管业”)近日公告称,公司已与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管材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达2.94亿元。该合同涉及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及压力钢管等产品的供应,供货期将从2026年持续至2030年,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五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概况:聚焦管材供应与服务 金额占去年营收10.43%
据公告披露,此次合同标的为“某管材采购二标段”,青龙管业作为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PCCP管材及其配件、压力钢管及其配件,并提供从设计、制造、防腐、检测到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94,012,863元(约2.9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43%。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合同总金额 | 2.94亿元 |
| 占2024年营收比例 | 10.43% |
| 供货期 | 2026年4月30日至2030年4月29日 |
供货期方面,合同约定为2026年4月30日至2030年4月29日,具体供货计划需经监造监理人审核及招标人审批后执行。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结清款等阶段。
交易对手方资信良好 无关联关系
公告显示,合同买方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青龙管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往来,且买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合同条款明确权责:价格调整机制与违约责任清晰
合同对价格调整机制作出明确约定:仅当主要原材料物价波动幅度超过±10%时,对超出部分进行价格调整,其他原辅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可能对合同收益产生影响。
在违约责任方面,若青龙管业因生产能力不足、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供货延迟,且未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延迟期间需按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14天的,买方有权协调其他厂家供货,相关差价及费用由青龙管业承担,或解除部分/全部合同,公司需支付解除金额10%的违约金。此外,买方若不能按时收货,需提前28天通知卖方,且不另行支付仓储费用。
业绩影响与风险提示并存
青龙管业表示,公司目前资金、人员、技术及产能均能满足合同履行需求。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2026年至2030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对业主方的依赖风险。
不过,公司同时提示三大风险:一是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超±10%以外的成本上涨可能影响收益;二是分期付款模式下存在部分合同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三是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争议解决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若发生争议,双方将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保障项目正常推进。
此次合同的签订,是青龙管业在管材业务领域的重要突破,有望为公司未来五年的营收增长提供稳定支撑。市场人士认为,该订单的落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产品市场的竞争力,但需持续关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项目执行进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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