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招办对研考校外机构涉考行为提出要求
创始人
2025-12-16 07:43:30
0

本报讯 记者冯美琳报道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将于12月20日至21日进行,为维护考试安全,保持风清气正考试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考试氛围,沈阳市招考办现就涉及规范考试行为有关事宜做出提示。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本机构的职员加强教育,引导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不得违规承诺招生,以“培训费”“活动费”“好处费”等名义收取考生高额费用,向考生承诺“包进”。不得制作、发布或传播“神押题”“高命中率”“考试包过”“考前有真题”“与招生单位有合作”“有内部资源、计划、运作等特殊渠道”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

不得制作、发布或传播涉研考的押题、真题、原题、重题、错题,及含有“征集2026年研考真题”“寻找研考接触试题的考试工作人员”“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宣传。

不得实施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损害考生合法利益,扰乱考试秩序。

各校外培训机构须对参加本次考试的培训学员加强诚信教育,提示考生不得将禁带物品带入考点考场,要听从考试人员现场管理,做好考试准备。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通过1次智能安检门安检、2次人工安检。监考员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安检过程中,考生须在安检设备发出警报后,出示引发警报的物品,移除相关物品并重新通过安检合格后,根据工作人员指示入场。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和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考试中,国家、省、市、区、考点、考场实现监控联网全覆盖。同时,省、市、区三级巡视(督考)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驻点巡查,严厉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一旦发现顶风而上、引导考生违法作弊犯罪的,市招办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