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杰杰 张璇 记者 李辉)近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批准通过《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个市级层面聚焦产品质量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淮南市在质量强市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全市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制定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起草工作专班,在淮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初稿起草等,形成科学严谨的法规框架。今年4月7日,淮南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送审稿。5月7日,淮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完成第一次审议。6月30日,淮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8月27日,《条例》获淮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立足产品质量促进提升,精准解决企业主体意识薄弱、基础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产品质量促进中的职责,强调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企业大力支持,激发创新活力。《条例》还着重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建立质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条例》的施行是淮南市落实“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安全可靠”原则的关键举措。淮南市通过法治化、系统化的制度设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传统产业改造与新兴产业培育,增强区域竞争力,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享质量资源,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质量标杆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