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游艇产业迎来发展加速期!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明确5个方面、21项具体举措,意在为全省游艇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记者 黄益 摄当前,游艇经济作为涵盖制造、服务多元业态的万亿级消费新增长点,正迎来政策优化与市场激活的关键窗口期。江苏,凭海跨江、拥湖枕河。占全省面积约16.9%的水域面积及约2.4万公里的航道里程,为游艇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水域资源条件。
“江苏还是全国船舶制造的核心承载地与引领区,游艇设计制造业发展有扎实的产业基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欣介绍,目前,全省登记在册游艇574艘,游艇俱乐部8家(包括苏州近期新备案1家),从事游艇制造、维修、销售、支持辅助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约100家,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据了解,《若干措施》在游艇检验登记、航行报备、俱乐部备案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特别是对进口游艇检验、型式建造游艇适航证书换发等方面作出明显优化,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申请人的相应支出。
为打开大众消费新蓝海,《若干措施》提出以游艇俱乐部为主体开展12人及以下的游艇租赁试点,允许游艇俱乐部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和驾驶劳务服务。支持打造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鼓励开展游艇科普讲座、游艇赛事活动,支持在省内举办游艇展会、相关推介会,激活省内需求;支持省内游艇制造企业“走出去”,借助三亚国际游艇展等各类活动平台,开拓省外市场。
在服务保障升级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湖区、滨水景区、封闭水域,科学论证划定游艇适航区域,并推动建设一批游艇配套设施,构建游艇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与此同时,聚焦研发制造提质,支持大众消费游艇的研发制造,合力建设特色明显、集聚发展的游艇业集群。
推动游艇业发展过程中,生态环保工作被摆在重中之重。《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游艇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注重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上,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相关要求,切实保护生态安全。
图片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来源: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黄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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