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12-16 02: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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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5-10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蒋华君、陈静、章小刚、蒋承宏、万俊、赵健康、张世超、沈永建)。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蒋锡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蒋锡培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蒋华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蒋华君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产业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万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匡光政先生为公司首席数智官,陈昊先生为公司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首席财务官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邵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14日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蒋华君,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无锡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资深合伙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理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无锡市民营企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等。截至目前,蒋华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2,525股,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陈静,女,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省“333”人才。曾任远东电缆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国际业务部总监、高级总监兼远东电缆总经理助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监事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运营官、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资深合伙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产业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同时担任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会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关村智能电力产业技术联盟副理事长,中国价格协会机电和线缆分会副会长,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江苏省新型电力装备制造业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江苏省新型电力装备集群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会长,无锡市青年商会副会长,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理事长等。截至目前,陈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7,600股,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万俊,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中兴集团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兴通讯新加坡国际董事总经理,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资深合伙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截至目前,万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匡光政,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美的制冷家电集团管委会成员、IT管理部总监,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公司首席信息服务官。现任公司资深合伙人、首席数智官,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会员,江苏省企业信息化协会常务理事等。截至目前,匡光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7,66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陈昊,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三星显示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三星显示有限公司制造负责人、华星光电工业技术研究所技术域负责人。现任公司资深合伙人、智能制造研究院院长等。截至目前,陈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邵智,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专员,总经理工作部高管秘书。现任公司高级合伙人、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邵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远东铜箔(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铜箔江苏”)拟处置部分土地、房产等闲置资产,处置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等,处置价格以评估值22,404.09万元作为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对方以最终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 本次资产处置尚无明确受让方,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受到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远东铜箔江苏拟处置部分土地、房产等闲置资产,处置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等,处置价格以评估值22,404.09万元作为依据。

本次处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交易对方以最终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土、房产、税务等手续办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尚未确定,以最终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远东铜箔江苏名下的土地(使用权7项,面积147,657.37平方米)、房产(共48项,其中房屋33项,建筑面积72,913.98平方米,构筑物15项)等闲置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中房屋7项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合计4,530.94平方米;房屋15项,建筑面积合计49,275.85平方米,涉及抵押担保事项;土地使用权3项,面积合计43,524.37平方米,涉及抵押担保事项,后续转让前予以解除抵押,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处置闲置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

评估结果: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苏华评报字[2025]第717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2,404.09万元(含增值税)。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3、评估方法

(1)房屋建筑物

对于交易标的中46项工业类房屋建筑物,由于无法取得同一供需圈内近期同类房屋交易实例,故无法采用市场法评估;也无法取得类似房屋建筑物的租赁案例,故不采用收益法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

对于交易标的中2项住宅评估人员对其进行实地勘察后,评估公司可以取得同一供需圈内近期同类房地产交易实例,故可以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租售比倒挂,故不采用收益法评估;因住宅价格与成本关联性不强,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不能准确反映房地产的实际市场价值,不适宜采用成本法。故本次选取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指估测委托评估的建筑物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再减去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委估建筑物评估值的方法;建筑物贬值通过综合成新率反映。

市场法是指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交易实例,将它们与委评房地产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进行修正后得到委评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土地使用权

委评宗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在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或类似区域内能搜集到不少与委评宗地用途类似、土地利用条件基本一致的工业用地近期正常交易案例,故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委评土地使用权市场租赁交易较少,土地市场租金较难收集,因此无法采用收益法;评估公司也未收集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故也无法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公司难以取得土地取得过程中各项成本、费用及增值收益,故无法采用成本逼近法。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委评土地与在评估基准日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案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日期、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委评土地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

4、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a.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定委评资产按法定用途继续使用。

b.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委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根据委评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c.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2)具体假设

a.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b.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委评资产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参考,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协议主要条款和履约安排将在确定具体受让方后确定。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拟处置的资产为公司闲置土地及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如按评估值22,404.09万元作为交易价格,按评估基准日测算,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0.00万元,最终损益将根据实际成交结果,以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土、房产、税务等手续办理,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交易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芳、董坤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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