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专权是唐后期政治的一大特征。律令制下,由于宦官权力一直没有制度的法定保障,故朝官不时会采取措施夺取其权力,双方有时甚至会爆发激烈的军事冲突,这便是史家所习称的唐代“南衙北司之争”。
唐文宗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历835年12月14日)常朝,宰相兼翰林学士李训欲以“甘露”为诱饵,在大明宫左金吾仗院诛杀以左神策中尉仇士良为首的高层宦官。千钧一发之际,仇士良发觉异常,逃离险境并成功控制了文宗。朝官对宦官的清洗遂转变为宦官对朝官的屠杀,神策军在长安大行搜捕,事变长达十天,遇难者达千余人,史书将这次事件整体称为“甘露之变”。
就在甘露之变发生一月前,文宗命宦官李好古用毒酒秘密赐死了大宦官、左右神策军观军容使王守澄。史载:“时仇士良有翊上(文宗)之功,为守澄所抑,位未通显。训奏用士良分守澄之权,乃以士良为左军中尉,守澄不悦,两相矛盾。训因其恶。大和九年,帝令内养李好古赍酖赐守澄,秘而不发,守澄死,仍赠扬州大都督。”文宗这一举措,使仇士良一下成为了宦官集团的最高领导人,也间接影响了甘露之变的发生(《资治通鉴》披露,凤翔节度使郑注曾经计划以王守澄葬礼为机,在长安城东对群宦进行诛杀,左金吾仗院的行动为李训之计划)。
2019年,一方唐代宦官墓志刊布,志主便是赐死王守澄的李好古。《李好古墓志》在交代李好古宦官家族世系并展示其丰富的为政经历之外,还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即李好古“夫人仇氏,故左神策军观军容楚国公之女,封南安县君”,揭示出李好古其实是仇士良女婿的重要史实。整理者据此指出,正是因为这一姻亲关系的存在,故文宗选用李好古执行赐死王守澄这般重要的秘密任务。从相关记载来看,这一推论是成立的。然而,如果结合另一方墓志,则会发现事情可能并非如此。
其实是夫妻
这一方墓志是《大唐故戴夫人墓志铭》。该志出土于西安市西关外,出土时间不详,1956年入藏西安碑林博物馆。志盖名“大唐故戴夫人墓志铭”,墓志题名“左神策军副使太中大夫行内侍省内侍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陇西李公夫人戴氏墓志铭”(以下简称《戴氏墓志》)。《戴氏墓志》虽详列丈夫“李公”结衔,并在文中对“李公”的家世和仕宦多有着墨(而内侍族茂繁衍,荣曜当世,冠貂蝉、曳朱绂者,烂然盈门。况内侍王恩绸缪,辉华赫奕,入侍帷扆,出握兵要),但全文始终未透露李公的名讳。当然,这是唐代“冠夫姓”女性墓志的一种惯常做法,不足为奇。不过,我们如果将《戴氏墓志》与《李好古墓志》相互比勘,则发现两志有惊人的相合之处。
《戴氏墓志》拓片(采自《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贰)(上册)》)《戴氏墓志》载,戴氏亡于开成元年(836)闰五月,葬于十月。据题名可知,彼时“李公”正任左神策军副使、内侍省内侍员外置同正员,而《李好古墓志》则载李好古“开成初年,加内侍,次改左神策军副使”。可见二者同时为左军副使,又都为内侍(员外置同正员),故两人为一人的可能性极大。更为重要的是,《李好古墓志》载,李好古有子七人,“七人俱衣绿”,“长男全度”;《戴氏墓志》载:“夫人有子七人,长曰全度”,“李公”与李好古的子嗣情况完全吻合。毫无疑问,《戴氏墓志》所言“李公”正是李好古。
如此看来,戴氏其实也是李好古的妻子,且据墓志可知,应是李好古的正妻。但是,《李好古墓志》当中并未提及戴氏的存在。更为重要的是,李好古鸩杀王守澄发生于大和九年(835),戴氏则亡于开成元年(836)。唐代禁止有妻更娶,也就是说,李好古鸩杀王守澄时还未迎娶仇士良之女,彼时李好古的妻子应仅有戴氏一人。
而就是在王守澄被赐死到戴氏死亡之间,甘露之变发生了。那么,李好古的两段婚姻与这场政变又存在怎样的关联呢?为了更加深入认知这段历史,让我们先从李好古和仇士良政治经历谈起。
李好古与仇士良
据墓志可知,李好古宝历二年(826)入宫,时年19岁。《册府元龟》记载,这一年四月,其养父、宦官李孝温因送春衣“疏弱”遭幽州镇责难,被唐敬宗流配元陵。同年十二月,敬宗为宦官与军将所弑,宦官刘克明矫诏立宪宗子绛王为帝。不料神策两中尉魏弘简、梁守谦,枢密使王守澄、杨承和共同定策,发神策军杀绛王及刘克明等,立敬宗弟江王涵即位,是为文宗。次年改元大和。
令人惊讶的是,李好古宝历二年(826)入宫,在大和元年(827)即被赐绿;墓志又云,“当年赐绯鱼袋”。新近的研究表明,至晚在德宗时,皇帝已将宦官的服色权收归自己独有。在入宫后一年的时间内先后被赐绿、赐绯,这在唐代宦官史上还是较为罕见的。此前敬宗即位时,曾将四十白身“赐绿”,但仅有两位宦官“昨日赐绿,今日赐绯”,李好古之受宠可见一斑。因为考虑到其养父已经获罪,故李好古的这一“超擢”,恐怕只能通过其自身与文宗的私人关系较好来获得解释。据墓志推算,李好古生于元和三年(808),而文宗则生于元和四年(809),两人几乎同龄,或许正因如此,在波谲云诡的政治环境中,李好古较容易取得刚刚被拥立为帝的文宗之信任。
唐绯袍宦官图(采自《中国出土壁画全集(陕西卷·上)》)墓志对李好古在大和年间的活动付之阙如,我们仅仅知道他在大和六年被赐紫,已经成为了高级宦官。从传世文献可知,他在这一时期任内养。这是一种具有较强侧近性的宦官职任,常执行赐衣、赐死、领兵、宣诏等任务。志文评价他“任非资考,奉命则行,任高下而不一也”,可见其不在乎散阶和职官高低,尤为忠于执行皇帝命令。此外,其养祖父、宦官李昇荣在大和二年(828)升迁为正议大夫(正四品上)、内寺伯,内侍省有“内寺伯二人”,“掌纠察诸不法之事”,地位重要,可能也能对李好古的仕途有所助益。
大和八年(834)起,郑注、李训先后见用,李训与文宗一拍即合,计划一步步消除宦官政治,最后引起了甘露之变的发生。关于李训发动政变的目的,史籍以文宗顾虑“元和逆党尚在,其党大盛,心常愤惋,端居不怡”来解释。但如果从政治体制的角度来观察,则恰如陆扬所论,自德宗、宪宗以来,唐代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宦官政治体制,这一体制使宦官领导阶层获得了相对的合法地位和独立性。在新的宦官体制下,脱颖而出的大多是“良胄入仕”(即父亲或祖父为中下层军官或文吏,自己为第一代宦官)类宦官,典型如梁守谦、刘弘规、杨承和;吐突承璀出身低微,更像是一个“暴发户”型的宦官,他在政治上的崛起过分依赖了皇帝个人的恩宠。如果分析仇士良的仕宦经历,则发现他与吐突承璀有些类似。
据《新唐书》本传,仇士良为宪宗在东宫时旧臣,元和时曾任平卢、凤翔监军。据《仇士良神道碑》可知,仇士良曾祖、祖父、父亲均为宦官,仇氏以循州兴宁(今广东兴宁)为籍贯,故其祖上有可能为岭南进献“阉儿”。值得一提的是,李好古在墓志中以其养祖父、宦官李昇荣的亲生父亲(李昇荣墓志记为祖父,为宦者讳耳)、平民李岌为曾祖,可见出身也比较低微。《仇士良神道碑》还在文末专门追述,元和五年(810)吐突承璀秘密擒获昭义节度使卢从史时,仇士良“适在军,助成丕绩”,故“两河平殄,颇预其功”。如此想来,仇士良应较受吐突承璀赏识。《旧唐书》记载,仇氏本有册立文宗之功,但被王守澄等宦官打压。神道碑称其大和元年“秩清事简,优逸自娱”,当是这一打压的具体表现。仇士良还短暂做过王守澄的副手,担任右神策军副使,但很快就转任内外五坊使,应是王氏排挤所致。在李好古被赐紫的同一年即大和六年(832),仇士良担任知内侍省事,进入了宦官集团的领导层;大和七、八年,仇士良先后任大盈库使、飞龙使。大和九年五月,文宗用李训计,直接拔擢其为左军中尉,用以制衡右军中尉王守澄。
值得关注的是,神策中尉一职自设立以来,就成为宦官的最高职任,很快就形成了由枢密使晋升神策中尉的迁转惯例,魏弘简、刘弘规、梁守谦、王守澄等宦官莫不如是。《杨承和神道碑》称枢密使“即汉中书令之职也,非德显内朝、才经大政者,未尝居之”;《记室备要》称其“秉握璿枢,调和玉烛”,意即具备宰辅之能。仇士良一直未担任过枢密使一职,可以想见,没有这一重要履历,仇氏的神策中尉之位也并不稳固。
政变之后
大和九年三月,杨承和被出为剑南西川监军使;九月,杨承和、韦元素、王践言被流放;十月,杨承和、韦元素、王践言、王守澄及其弟王守涓皆被赐死。表面上看,仇士良获得了极大的权势,实则是李训将要对权力顶峰发起最后的冲击。陆扬曾指出,“李训和文宗的目的,与其说是要铲除被怀疑为参预谋杀宪宗或掩盖谋杀真相的宦官成员,毋宁说是要通过这一借口来颠覆元和以来确立的宦官领导阶层的合法地位和相对独立性”,启发我们从制度史的视角认知甘露之变的意义。
正如柳浚炯所指出的,甘露之变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为李训主导,欲借“甘露”诛杀群宦。可以说,文宗和李训把对这一批“精英宦官”的肉体消灭,作为他们对现行政治体制改造的第一步,即收回宦官的最高军事指挥权(神策中尉)和最高决策权(枢密使),消除高层宦官群体已经产生的相对独立性。
但是,计划失败后,事件就转由仇士良主导,仇氏遂掀起了对朝臣报复的狂潮。实际上,从长时段来看,甘露之变对之后的历史具有重大影响。自此以后,甘露祥瑞退出历史舞台,“甘露”成为文人士大夫的伤痛记忆。更重要的是,事件本身也成为文宗朝政治史的分水岭。政变发生前,文宗“复思升平故事”,惟日孜孜,“更求太平”,力求解决党争问题,铲除宦官政治,让宦官参政程度回到玄宗及其以前的状态。事件的骤然变化,宣告了文宗政治理想的破产,同时也导致了宦官群体的触底反弹。随后,仇士良将所有宰相均定义为谋反并处以极刑,任命亲信掌握宫廷警卫,选择亲己人选担任京兆尹,控制京师治安,甚至短暂接管了南衙行政,权力一度达到了极盛。文宗被迫承认对王涯、李训、郑注等人的罪名指认,在次年元日就宣布改元,年号开成,大赦天下,并在赦文中对自己识人不明进行了“罪己”。
开成元年正月九日,文宗下诏对杨承和、韦元素、王践言、崔潭峻四宦官平反,“宜复官爵,听其归葬。”但是,由于仇士良此前与王守澄的矛盾,文宗选择将李训、郑注之政变归咎于王守澄对他们的荐用,因考虑到王守澄“既已云亡”,所以“难议深责”,只是把他“自特进已下官爵及实封,并宜削夺”。在当时特殊的政治背景下,这些举措很大程度上可能来自仇士良的建议和压力。可以看到,仇士良一面恢复这些“精英宦官”的名誉,一面彻底打倒旧的宦官领袖王守澄但又不过深牵连。一正一反,恢复元和宦官政治体制的同时,也重建了宦官集团的政治秩序,最广泛地团结了宦官力量,进而成功巩固了自己的领袖地位。
可以想象,经过这次事变,此前围绕在文宗周围或还在持观望态度的宦官,尤其是高级宦官,猛然发现皇帝要对宦官集团做全面的清洗,继续死心塌地地忠于皇帝,作为攻击权宦的马前卒,恐怕仍会是一场一厢情愿的错付。宦官们如梦方醒,开始重新选择自己的政治站位了。学者通过研究多方宦官墓志曾指出,甘露之变的发生,使得内养宦官由皇帝的亲信转变为权宦监视皇帝的耳目。诸多宦官的职任在此时发生了变化,李好古的祖父李昇荣在“大和九年冬”从江西监军任上返回长安,“复侍冕旒,驱驰殿庭,黾勉王事”。志文没有记载李昇荣的具体职任,但很可能就是内养。《李好古墓志》和《戴氏墓志》则为我们细致展示了这种环境下宦官内部的政治格局变迁。
事实上,并非因为李好古是仇士良女婿,文宗才派遣他执行赐死任务。事件的真相可能恰恰相反:大和九年十月,文宗遣内养李好古赐死王守澄;次月,甘露之变发生,文宗的政治理想破灭,宦官政治如旧并日甚一日。开成元年(836)闰五月,李好古妻子戴氏暴卒。仇士良为拉拢皇帝身边内养宦官,并体现对李好古成功鸩杀王守澄的赞赏,便将自己的养女嫁与李氏,以进一步掌握文宗的近侍宦官群体。李好古随即升任左神策军副使,傍副其右,跻身政治舞台的中央。
更为反常的是,戴氏死亡时年仅19岁,即墓志所言“天不降衷,当年即世”。这里的“当年”应指“壮年”,并非有学者所论的“结婚当年”。戴氏“既笄(15岁)而归于陇西李公内侍”,此时应该已结婚三四年。亡时正值青春年华,且墓志并未交代戴氏是因病致亡。这样的年纪和情况,不得不让人产生非自然死亡的想象。
需要指出,古代制毒、用毒致人死亡并非一件易事,唐律规定“毒药药人及卖者,绞;即卖而未用者,流二千里”,唐懿宗起更是将“合造毒药”列为不赦之罪,可见唐代对毒药制作和使用管控十分严格,毒药也并非常人所能取得。李好古作为内养宦官,又曾执行赐死任务,或具有取得毒药之便利,也知晓用毒之法,戴氏暴亡之早,不能不令人怀疑是李好古为攀附仇士良、对发妻痛下杀手所致。
倘若真若此,那么李好古与“陈世美”则非常相像了:陈世美拒绝与秦香莲相认,《李好古墓志》也拒绝承认戴氏的发妻身份;陈世美遣人追杀妻儿,李好古则有杀害发妻的重大嫌疑。不同的是,陈世美是明人虚构出来的人物,李好古却是真实存在过的唐代宦官。所以,李好古当真是宦官中的“陈世美”了。
民国时期出版的《陈世美不认前妻》话本封面戴氏身后事
古今中外,男子续弦十分正常不过。现有的研究表明,发妻亡故,唐代官员即使宦官也会很快续弦,且在墓志中对此也并不隐讳。李好古的同事、宦官袁义成夫人王氏墓志便载:“(袁公)慕王氏奕世之宗,以夫人继室”,明确点出了王氏续弦之妻的身份。又如,宦官张叔遵在其墓志记述“夫人彭城刘氏”的情况后,言“先夫人禄氏,蕣华早凋,先而飘落”。宦官王守琦墓志则专门提及,“公先夫人张氏早丧,附在大茔”。两者都交代了前妻的情况,反观李好古墓志,则对戴氏隐而不书。
除此之外,丧葬地的不同亦展示了前妻戴氏与后妻仇氏地位的巨大差异。依唐代礼制,原配享有与丈夫合葬的优先权。但据墓志可知,戴氏葬于长安县承平乡大严村,从另一方考古新出、同葬于大严村的宦官墓志可知,此地即今西安市未央区西凹里村;李好古则葬于长安县昆明乡小骆村东原,墓志出土于西安市雁塔区北石桥村的上堡子村(今雁塔区石桥一路华洲城天峰小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今天,西凹里村与上堡子村隔西安西三环对角相望。通过两地坐标测算,直线距离约1.3千米,距离相近。但在唐代,两者分属两乡(甚至在今天也分属不同行政区),可见戴氏非但不能与李好古合葬,甚至未能侧其坟茔。这说明李好古已经不再承认戴氏的妻子身份(至少不是原配嫡妻,更像是待遇稍好的侧室)了。
《戴氏墓志》记载,戴氏父亲为沧州饶安县尉,是唐代的基层官员;从“烈考”可知此时戴父已亡,故戴氏才不得已嫁与宦官李好古。从两墓较近的情况来看,由于本家无人,戴氏丧事应该是由李好古一手操办的。这就可以解释,墓志前半部分描述“李公”与记述戴氏的文字篇幅相当,甚至有一种更凸显“李公”的错觉,显然是撰者为了凸显李好古地位崇高所致。据推算,戴氏与李好古成婚于大和六年(832),正是上文所说的李好古服紫之年。李好古时年25岁,入宫已六年,应该积累了一定资产,又新跻身高级宦官,于是便迅速组建家庭,迎娶丧父的戴氏为妻,并在四年之内收养了养子七人(其中一人非宦官),完成了正常家庭形态的构建。
此外,志文记载戴氏亡于“辅兴坊夫人之私室”,这是唐代女性墓志中一种非常罕见的表述。有学者认为这表明戴氏亡于自己私宅而非“李公”之宅,是戴氏抗争这桩婚姻的体现。不过,这一推论是建立在戴氏结婚“当年”死亡的分析之上的。而正如上文所说,戴氏与李好古成婚已三四年,故再回到私宅死亡的可能性不大。那么,这一书写又该如何解释呢?
笔者认为,虽然《李好古墓志》没有记载其宅第位置,但是根据唐代宦官住宅与坟茔一般位于长安城同侧的情况,李好古和戴氏坟地都在西郊长安县,可知李好古大概率居住在城西,而辅兴坊紧邻掖庭宫,位于城西,并且是唐代宦官的聚居地之一(根据《最新增订两京城坊考》所载墓志统计,宦官占该坊官员56%),仇士良叔父仇文义及妻王氏也住在此坊(或许正是王氏为仇士良与李好古穿线做媒),加上戴氏父亲为已故的河北基层县尉,当无能力在长安购买宅第,故笔者认为,辅兴坊宅大概率就是李好古之宅。志文的“夫人”二字,是一种比较例外的书写,属于偶然因素。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志文的这种书写,是一种有意为之。撰者可能在暗示戴氏是李好古的外室,即所谓的“别宅妇”,似乎是对其嫡妻身份的一种变相否定。这一书写应该来自李好古的授意,从而也就解释了戴氏并不能与李好古合葬的实态。但是,根据志文相关记载,例如“夫人能协其德,而和其仁,夙夜贞厉,而家道以正。娣姒服其义,亲戚称其慈”等,结合李好古大和六年的职级以及其组建家庭、收养养子的需求,笔者还是倾向于认为戴氏就是李好古正妻。
唐长安城住宅图(局部)(采自《西安历史地图集》)戴氏死后,李好古在长安县承平乡为她营建了坟茔。李好古晚年又在附近的昆明乡为自己修建了符合其三品官身份、面积宽广的茔园。“茔东西三十三步,南北七十九步”,换算得5670余平方米。“左右前后,崇岗拥抱,茂林掩蔼,连亘阿阜。神祇所爱,人之怡慕。中央,将军墓焉。石羊石虎质赑而立,双阙岩萃次第而设,松柏森森行列而布,时咸曰盛矣哉”。从墓园规模和“时咸曰盛”的记述来看,李好古生前对其身后事多有筹划、准备,但无疑,和李好古合葬的待遇只能由续弦之妻、彼时尚健在的仇士良之女所享,毕竟,在最能“定论”自己生平的墓志当中,他仅承认自己有且有一位正妻,合葬之礼遇自然非仇氏莫属了。
会昌三年(843)六月,致仕后的仇士良去世;次年正月下葬。同年六月,有宦官揭发仇士良私藏兵器数千,仇士良被武宗抄家削爵。据《李好古墓志》,李好古于会昌“二年出护蒲津,三年转监襄阳。入觐,除营幕使,次改军器使”。营幕使是负责皇帝出行时住宿和仪式场地布置的使职,居处近密;军器使在唐后期掌管军队的兵器制造与管理,位置重要。可知,会昌二、三年,由于李好古两度在外监军,故事后没有受到岳父仇士良“私藏兵器”事的牵连,甚至在入觐后还重新获得了武宗的信任,担任侧近皇帝的营幕使以及职责关键的军器使。武宗亡于会昌六年(846)三月,与仇氏家族关系密切的宣宗即位后,对李好古加官进爵,“大中,皇帝叹之耆德,加陇西开国公、食邑二千户”,应该还是看重了他与仇家的姻亲关系。或许其作为军器使,在武宣之交,也积极参与了册立宣宗的行动。以上两点,是否可确,限于志文记载有限,又涉宫闱秘辛,还有待其他材料的补充和支持。
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李好古是一个唐代的“陈世美”。可怜戴氏父亲早亡,被迫嫁于宦官,却在青春年华香消玉殒,死因颇为可疑。不承想丈夫李氏薄情,竟“毁尸灭迹”,在墓志中刻意磨灭戴氏的发妻身份,否认这段婚姻的存在,并另立坟茔,禁止戴氏与其合葬。可人算不如天算,千年以后,李好古、戴氏这对夫妻的“鸳鸯志”先后出土,一方入藏西安碑林博物馆,一方经由西安碑林博物馆研究人员整理刊布,虽“死不同茔也不同穴”,但却以这样的方式重新相遇,倘若李好古在天有灵,不知会作何想呢?
参考文献
《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
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
董诰等编:《全唐文》,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三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
中国文物研究所、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贰)(上册)》,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
柳浚炯:《试论唐代内养宦官问题》,载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26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万军杰:《唐代女性的生前与卒后——围绕墓志资料展开的若干探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
柳浚炯:《唐 文宗 시기 甘露之變에 대한 재고찰——宦官 仇士良 세력의 역할을 중심으로》,(韩)《中國古中世史硏究》第35輯,2015年。
李瑞华:《皇帝与权宦之间——唐代内养宦官再探》,《史志学刊》2016年第3期。
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蔡明琼:《中古甘露的政治文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
毛阳光:《从洛阳新出土〈裴清墓志〉看李训的家世与门第》,本书编委会编:《纪念岑仲勉先生诞辰13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9 年。
景亚鹂:《新见〈李好古墓志〉研究——兼论唐代人臣墓上设施之规制》,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29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9年。
焦杰:《唐代多娶制下夫妻二人葬的同穴权之争——以唐代墓志为核心》,《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焦杰、李欣宇:《唐代夫妻多人葬现象探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
张驰:《唐代军器监置废考》,《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3期。
段成刚:《西安晚唐宦官吐突士昢墓志相关问题考略》,《博物院》2024年第1期。
黄楼:《神策军与中晚唐宦官政治(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24年。
杜文玉:《宦官家族与唐代政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4年。
李瑞华:《限品与任使:中晚唐宦官服色制度的演变及其意义》,《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5期。
上一篇:如果有空瓶,请你留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