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昨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委任陆启康法官等三人组成独立委员会,审视大埔宏福苑火灾成因以及相关维修工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9个月内完成报告。
李家超表示,独立委员会需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及火灾造成的居民伤亡及财产损毁,审视成因和导致火灾发生的情由、大厦配置的消防装置及设备,以及有效运作的监督和责任问题;针对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独立委员会需审视有关工程各环节,是否存在不适当的相连利益、角色冲突、不当的合谋串连等系统性问题,及有关工程有否涉贪违标、违规招标的问题;就上述两项事宜,检视现行相关法律的规管及惩罚是否足够;就上述一至三项事宜提出建议。为确保独立委员会可以在9个月内完成审视并编写报告,将赋予独立委员会最大的主导权及灵活空间,简化流程,尽快完成艰巨的工作。
独立委员会的运作有三个特点:全权主导,以灵活及简化的流程方法、以公正有效方式审视工作;可设立专家小组以提供意见;如独立委员会在审视过程中,就特定议题认为有需要获得香港法例第86章《调查委员会条例》的法定权力,可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后可根据条例就该环节或相关事宜让委员会成为法定调查委员会,行使相关权力。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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