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布一批环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健全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警示教育作用。
用好信用奖惩,助力企业长效发展
信用惩戒不是目的,通过信用惩戒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环保诚信水平才是立足点和出发点。
2024年5月,芜湖市某公司因超标排放废水被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了行政处罚。根据《安徽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规定,这家公司被评定为C级,属于“环保警示单位”,评价结果实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后,有关金融机构根据这家公司环境信用等级实施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这家公司因为环境信用导致贷款受限,且行政处罚公示期内,不能申请政府有关项目,经营压力巨大,信用惩戒像一把利剑让企业感受到了切肤之痛。
痛定思痛,企业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积极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行政处罚公示期满,这家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信用修复。在此期间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全方位强化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守法行为和诚信教育,坚决不再触碰环保法律红线。
日前,企业准备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需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信用修复成功的证明。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后,本着信用惩戒不是目的,通过信用惩戒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违法失信行为、提高环保诚信水平才是立足点和出发点,立即为这家企业出具证明,让企业得以申报。
通过惩戒让违法企业头悬利剑,惩戒后的服务让企业感受到了温暖,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柔性执法转变,既当“执法者”,也当“服务员”。同时,也彰显了执法部门内部协调、沟通顺畅的良好工作格局。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了“三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修复全过程闭环监管。通过主动告知、靠前帮扶,助力企业及时恢复市场信誉和竞争力,用环境信用守住了环境保护“红线”。
差异化监管助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方式,逐渐成为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施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这种监管模式依据企业环境守法、环境信用等方面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实施有针对性地监管措施,旨在实现精准监管。
宣城市某公司的“蜕变”,是生态环境领域差异化监管机制精准赋能的鲜活案例。这家公司成立于2009年03月,是一家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业务的公司。2023年6月,因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未获批准却仍排放污染物,被依法处以40.8万元罚款,导致其在2024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作为“警示类”企业其被纳入“双随机、一监管”特殊监管对象库,适当加大抽查检查概率。这种“区别对待”的监管力度,成为企业转型的关键推力,企业主动作为积极整改谋划:一是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确保持证排污、合法排污。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投入80万元左右新建屠宰废水污水处理站,提升废水处理能力。目前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切实提高了环保治理水平。三是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组织员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严格监管与自主作为双向发力,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性、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环境管理规范化程度等实现质的提升。202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这家企业成功退出“警示企业”名单,被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从“警示”到“良好”的蜕变,生动诠释了差异化监管的核心逻辑:以信用评价为“标尺”,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精准施策”。这种“宽严相济”的监管,既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又激发了企业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最终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