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在体育直播的评论区里,偶尔会出现“神秘”链接,一点就跳转到赌球网站;在家接到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提供“高薪招聘”“无风险投资”,却诱导你下载来路不明的App……这些现象背后可能隐藏着一条“非法引流”的黑产链。虚拟世界的陷阱,造成的却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
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组织人员,通过拨打电话、引导添加微信号等方式进行“非法引流”,致使被害人马某陷入诈骗陷阱,受损资金高达380余万元。
“一切始于一个陌生电话。”今年4月,马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询问其是否想通过炒股赚钱,并邀请他添加微信、下载某聊天App。心动之下,马某照做,随后被拉入一个“炒股群”。群内有“老师”不断鼓吹拥有“内幕消息”,承诺“半年稳赚不赔,亏损有人兜底”。在一套“话术组合拳”之下,马某逐渐放松警惕,扫码转账14万元,开始跟随“老师”操作。
“他们承诺的收益越来越高,我投的钱也越来越多。”截至5月底,马某在对方“只赚不亏”的反复承诺下,累计投入386万元。直到发现无法提现,他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警方根据马某提供的线索展开侦查,先后将业务员欧某及其背后的公司负责人朱某某、张某某抓获。到案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作了部分供述。经查,今年3月至6月,朱某某、张某某成立公司后,通过灰色聊天软件结识上家“深海”(另案处理),承接“引流”业务。二人从上家获取客户电话与话术,培训业务员冒充证券投资人员,诱使客户添加指定微信公众号,并按照引流成功人数结算获利。
案件移送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恢复涉案电子数据、调取银行流水,并结合同案人员供述,最终认定朱某某、张某某非法获利10.5万余元。检方认为,二人为实施诈骗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1月,法院经审理,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张某某、朱某某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非法引流往往是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前奏”。陌生电话、邮件、不明链接都可能成为引流陷阱的入口。一旦涉及“轻松赚钱”“稳赚不赔”等话术,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
原标题:《陌生电话教你赚钱?小心!你可能已成“非法引流”诈骗目标》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 通讯员 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