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媛媛)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育儿补贴的实施对象、申领时限、申办流程、资金来源与发放等方面作出规定。
《方案》明确,补贴发放对象为自2025年1月1日起,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可领取补贴至年满3周岁;3周岁以下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在补贴标准方面,明确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最多可连续申领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婴幼儿,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补贴月数计算。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且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在申领时限方面,《方案》明确补贴需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可在2025年申领1次,2023年出生的可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各申领1次,2024年出生的可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各申领1次。未在规定年度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补贴,不可补领,符合条件的次年可按规定继续申请。
针对特殊情况,《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2025年1月1日前死亡的则不能申请;婴幼儿户籍迁移的,当年补贴应在户籍迁出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未在迁出前申请的,可在迁入地申请。
此外,《方案》还明确规定育儿补贴资金纳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分别按95%、5%的比例分担。资金按年度发放,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上一季度经资格审核确认人员的补贴,发放渠道为通过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至相关账号,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的则发放至机构对公账户。
■温馨提示 育儿补贴如何申领?
育儿补贴按照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市、区)级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申请可通过线上和线下办理。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线下个案核实相关工作。
●线上申请
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智桂通”平台、微信或支付宝的“育儿补贴”小程序上,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交申请。申领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个人页,提供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或银行卡号(如申领人或补贴对象在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中已有指定银行卡,则填写该指定银行卡信息)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线下申请
1.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婴幼儿,育儿补贴由机构统一申领。申领人需前往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特殊情形,如人脸识别不能通过、无通信设备、不会线上操作等,申领人需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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