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创始人
2025-12-13 04: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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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1.00、2.0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5、提案6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5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提案6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5日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28, 投票简称:振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志杰先生、陈玮钰女士、唐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公司将择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正式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泽深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梁华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数量均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

根据监管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当选后将正式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志杰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宝安电子副总工程师、中山火炬电子(筹建期)所长、高科力执行董事、星河软件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振邦香港公司首席技术官,珠海国汇通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9,312,000股。除与拟任董事唐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与陈玮钰女士为父女关系外,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玮钰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Zoomi Inc.首席数据分析师;现任中天智科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副总经理、振邦香港公司董事、HOMEWOOD CONTROL PTE.LTD董事及光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

陈玮钰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38,329,200股。除与拟任董事陈志杰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唐娟女士为母女关系外,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娟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湘潭市建委培训科、恒星医疗、高科力监事和执行董事、星河软件董事长和总经理、光明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现任振邦智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振邦香港公司董事。

唐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0,044,357股。除与拟任董事陈志杰先生为夫妻关系、与陈玮钰女士为母女关系外,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阎磊先生,1973 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历任富创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宏图基金总裁、汇华集团经理,重庆溯源主任合伙人、协创数据独立董事、东方时尚独立董事、可立克独立董事。现任兄弟足球投资执行董事、政擎数据董事长、宇瞳光学、牧原股份、振邦智能的独立董事。

阎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华权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职于中国航空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信公、正领管理咨询等,曾主要兼任实益达独立董事、国星光电独立董事、远光软件独立董事、恒基达鑫独立董事、中英科技独立董事、纬德信息董事、光峰科技独立董事等。现担任北京国枫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乐心医疗董事、酷开网络独立董事(非上市)、创想三维独立董事(非上市)、豪恩声学独立董事(非上市)。

梁华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泽深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剑桥大学(学士及硕士)与北京大学(MBA)的教育背景。曾任北京通用航空项目经理、北京奔驰高级经理、泛太平洋公司总监。现任阿尔法特总经理、广域鹏翔总经理。

王泽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及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石春和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期因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下发的《深圳市门楼牌号通知书》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223号振为科技园1栋1-13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3层、2栋8-10层”。

根据公司业务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拟在经营范围中新增“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变更“战略委员会”名称、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员构成的相关安排等。

上述有关事项的变更,具体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20项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废止。

3.01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 《关于废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 《关于制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6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8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9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 《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8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9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 《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4.01 《关于选举陈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 《关于选举陈玮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 《关于选举唐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选举。

5.01 《关于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 《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 《关于选举王泽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为:(1)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志杰先生、唐娟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20项相关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变更注册地址

近期因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下发的《深圳市门楼牌号通知书》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223号振为科技园1栋1-13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3层、2栋8-10层”。具体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新增“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要求,可能会对经营范围相关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具体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变更“战略委员会”名称、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员构成的相关安排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拟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二、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 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一)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风险;

5、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4、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远期外汇交易的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6、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 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拟定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生效条件

1、董事薪酬方案需经2025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流动资金借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下属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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