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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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议案3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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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周四)9:00一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立信维一软件”(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4、联系办法: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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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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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至三年后公司股东会批准新的协议之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秋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坚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相关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开拓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汽财务公司对2026年上半年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招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结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已发生金额,基于对2026年宏观经济以及汽车市场的预测、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考虑公司关联方业务发展等情况,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公司预计与各关联方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公司”)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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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上汽总公司及相关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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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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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能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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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财务公司与捷能智电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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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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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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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企业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
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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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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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关联企业基本信息
(1)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74,917.57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晓秋,主要经营业务: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生产、研制、销售、开发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富思渊,主要经营业务: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房超,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研发;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7,687.4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辉,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缪建民,主要经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守《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框架协议所作出的约定和承诺,主要为: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定价;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上汽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定价应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其中,提供存款、贷款服务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和收费标准(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和收费标准),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并符合行业自律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招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汽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基于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招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5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同意设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金桥分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分公司的相关手续。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上汽集团2025-2026年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晓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临2025-05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晓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临2025-05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坚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预计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临2025-05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55)。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