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8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董事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及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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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董事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及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刘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60,000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李华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其他在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华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李华伟,男,1985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中车上海汉格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华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