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8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流转融资与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进行合作,与其开展应收账款流转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下属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拟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进行合作,与其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对外担保审批情况
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山高十方
公司名称: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070991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营业期限:2005年10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888号10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木炭、薪柴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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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山高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十方
公司名称: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97038924A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营业期限:2012年8月21日至2037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104国道小杜家村路东(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三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技术的开发服务;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LNG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液化天然气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济南十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山高十方
《应收账款流转融资业务合同》
债权人:渤海银行
保证人:山高环能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在融资申请人未按照承诺付款日足额付款时,保证人应自接到债权人或平台服务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
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债权人和平台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终止后,未结清业务继续按照本协议规定办理,直到未结清业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二)济南十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浦发银行
保证人:山高环能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4,64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0.2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90%。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77,42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4.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