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12日,青岛证监局发文称,经查,青岛葳尔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葳尔量化”)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将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葳尔资产”)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谭军任葳尔量化和葳尔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且为葳尔量化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邵长清为葳尔量化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葳尔量化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照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葳尔量化、葳尔资产、谭军、邵长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