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ST大晟(600892)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镇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合计涉及股份6428.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
股东持股及本次冻结详情
公告显示,截至披露日,周镇科持有*ST大晟3977.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1%;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持有2450.28万股,占总股本的4.38%。二者合计持股6428.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具体来看:
周镇科所持3977.82万股股份中,3358.75万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84.44%(占公司总股本6.00%);619.07万股被司法标记,占其持股数量的15.56%(占公司总股本1.11%)。上述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合计3977.82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大晟资产所持2450.28万股股份中,606.81万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24.76%(占公司总股本1.08%);1843.47万股被司法标记,占其持股数量的75.24%(占公司总股本3.30%)。上述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合计2450.28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本次股份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1日,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司法标记到期日为2028年12月10日,执行机关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为诉讼纠纷。
| 股东名称 | 轮候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轮候冻结/标记类型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轮候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轮候冻结/标记起始日 | 轮候冻结/标记到期日 | 轮候冻结/标记机关 | 轮候冻结/标记原因 |
|---|---|---|---|---|---|---|---|---|---|
| 周镇科 | 33,587,482 | 轮候冻结 | 84.44% | 6.00% | 否 | 2025年12月11日 | 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纠纷 |
| 周镇科 | 6,190,712 | 司法标记 | 15.56% | 1.11% | 否 | 2025年12月11日 | 2028年12月10日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纠纷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68,093 | 轮候冻结 | 24.76% | 1.08% | 否 | 2025年12月11日 | 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纠纷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434,659 | 司法标记 | 75.24% | 3.30% | 否 | 2025年12月11日 | 2028年12月10日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诉讼纠纷 |
累计冻结及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镇科及大晟资产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标记的股份已达其各自持股数量的100%。具体累计情况如下:
周镇科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4742.15万股,累计被标记股份3500万股,二者合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7.11%)。其中,冻结477.82万股,前期轮候冻结905.58万股,本次轮候冻结3358.75万股。
大晟资产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657.08万股,累计被标记股份2400万股,二者合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4.38%)。其中,冻结50.28万股,本次轮候冻结606.81万股。
二者合计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4493.65万股,累计被标记股份5900万股,合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1.49%)。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周镇科 | 39,778,194 | 7.11% | 47,421,455 | 35,000,000 | 100.00% | 7.11% |
|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4,502,752 | 4.38% | 6,570,846 | 24,000,000 | 100.00% | 4.38% |
| 合计 | 64,280,946 | 11.49% | 44,936,522 | 59,000,000 | 100.00% | 11.49% |
公司说明及风险提示
*ST大晟表示,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系因周镇科及大晟资产涉及诉讼纠纷,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由于周镇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其及大晟资产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司法标记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同时指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所有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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