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王一理
近日,有网友反映,拥有超5000万粉丝的主播“周周珍可爱625”(实名周珍)名下控股企业涉嫌逃税,已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查处,涉及金额逾1600万元。据企查查APP显示,其实控逃税公司拟注销,甚至逃税消息冲上热搜时,她本人还照常直播带货。此离奇一幕,引发公众对网红税务违法成本与平台监管的质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官网上显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与网友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一致。12月11日,平台回应称:如核实主播确有违规行为,会对账号进行处理。或受前述逃税事件影响,“周周珍可爱625”原定于12月11日12时的直播没有如期进行。试问,如果不是网友反映、媒体跟进,她会自觉停播吗?难道把公司注销后,换个马甲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开播了吗?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消息一出,“避税能力”成为热词。
流量从来都不是避税的护身符,名气换不来法外的豁免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享受流量红利、赚取高额收入的网红而言,更应主动承担这份责任。流量变现的背后,是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收入增长的同时,更不能出现纳税义务的 “缺位”。税收本应体现“量能负担”,是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相当于间接侵占了本应全社会共享的公共福利。网络世界也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流量再大,也大不过法律;名气再响,也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
当下,不少头部 MCN 机构纷纷开设税务合规专题培训,邀请税务领域专家为旗下主播拆解政策边界、划清涉税红线;明星工作室也主动对接税务部门,针对过往营收情况开展全面的税务核查;就连商业代言合作中,“完税证明” 也已成为签约环节的硬性要求。
网红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行业自律、平台尽责与监管发力的多方协同,建立联动惩戒机制。唯有让偷税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合规者获得公平发展环境,才能引导网红经济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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