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12月12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先生决定撤回此前提出的股份回购提议,并承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一定范围的民事赔偿额。若公司因立案调查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并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高裕弟先生将在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替代公司向投资人承担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追偿。为保障承诺履行,高裕弟先生同意将其通过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万股股票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