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证监会备案通知书 拟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始人
2025-12-12 19: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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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5年12月11日 –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今日发布关于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新能源”)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通知书。根据通知书内容,该公司拟通过介绍方式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标志着其国际化资本运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据了解,协合新能源通过境内运营实体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已获证监会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备案事项作出明确安排:

一是明确上市路径。公司本次拟采用介绍方式登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该模式无需额外发行新股,主要通过现有股份的跨境转让实现上市流通,是境外成熟市场常见的上市形式。

二是规范信息披露。通知书要求,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若发生重大事项,公司须严格依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规定,通过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三是设定后续义务。公司需在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具体情况,并确保整个过程严格遵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四是明确备案时效。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若公司在该期限内未完成上市且拟继续推进,须更新备案材料并重新履行备案程序。

证监会特别强调,本次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亦不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认定。

作为新能源领域重要企业,协合新能源此次赴新上市将有助于其拓展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市场分析指出,新加坡作为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在绿色能源领域资本配置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此次上市或为公司引入更多国际长期资本,支持其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全球化布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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