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锋期货”)因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不规范及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不足等多项问题,被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要求,先锋期货法定代表人需于2025年12月16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赴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监管直指多项违规:内控、合规、信披、网络安全均存缺陷
深圳证监局在公告中详细列举了先锋期货的违规事实,涵盖业务开展、合规风控、信息披露及网络安全等多个关键领域。
具体来看,在互联网营销及业务合规层面,先锋期货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尽职调查不充分,且未对互联网营销活动进行有效管控。同时,部分业务部门未能落实公司合规风控要求,更存在从业人员在开户环节向客户发送风险测评问卷答案、指导客户修改风险测评问卷答案的行为,这直接违反了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的核心要求。
在信息披露与宣传方面,先锋期货APP关于交易策略的部分内容存在夸大、误导性宣传,不符合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的规范开展要求。
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同样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公告指出,先锋期货未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网络安全防护存在不足,暴露其在技术安全层面的漏洞。
多项法规被违反 内控缺陷成核心症结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先锋期货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多项监管法规。其中,《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关于内部控制)、第五十六条(关于客户适当性管理)、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业务合规)、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关于信息系统安全),《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二款(关于咨询业务宣传规范),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九条(关于网络安全制度建设)、第十九条(关于安全防护要求)等条款均被触及。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深圳证监局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先锋期货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监管要求限期整改 全面强化合规与风控体系
公告明确要求,先锋期货需切实整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各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互联网营销、期货交易咨询等业务的合规风控管理;切实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此外,公告提示,先锋期货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谈话不仅是对先锋期货合规管理的警示,也体现了监管层对期货公司内控建设、投资者保护及网络安全的持续从严监管态度。市场人士指出,期货公司作为金融市场重要参与主体,需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全业务链条风控机制,方能实现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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