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承载着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与法律效力。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石梯司法所联合石梯镇平安法治办、石梯派出所、石梯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队、石梯农商行、石梯卫生院、镇便民中心在石梯桥头开展“宪法宣传周”及平安建设“八率一度”宣传活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此次“12·4”宪法宣传活动,既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也是一次法治精神的洗礼。“宪法宣传周”活动石梯镇通过村级党员大会宣讲、进机关人代会宣讲、摆摊设点等形式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宣传氛围。
在石梯桥头摆摊设点的宪法宣讲中,石梯司法所结合农村实际,重点讲解宪法基本内容、公民权利义务,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人格权、教育权、养老保障、选举权、劳动等宪法赋予的权利及劳动、受教育、赡养的义务等法律常识,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让群众明白哪些是权利、哪些是义务,如何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依法办事,弘扬宪法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此同时,平安法治办还耐心的向群众介绍平安建设“八率一度”、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
此次宣传宣讲活动覆盖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进一步将宪法精神与群众的距离拉进,让宪法精神从纸上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百姓日常生活,营造了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来宝艳、赵婧雯)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