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逃税1600万网红高调直播#:平台应对偷逃税主播实施惩戒】#逃税1600万网红7天狂卖10万件#近日,有网友反映某短视频平台拥有5000余万粉丝的网红“周周珍可爱625”,名下控股企业涉嫌逃税,被税务部门罚款后仍在高频次直播,引发广泛关注。@封面新闻 记者查询发现,“周周珍可爱625”在该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在另一短视频平台还拥有超500万粉丝。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该账号直播动态显示,11月直播12场,12月已直播2场。该事件曝光后引发不少网友质疑,存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网红,是否还能“吃流量这碗饭”,平台是否应对“劣迹网红”采取相应处理措施?12月11日,四川蓉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鹏博告诉@封面新闻 记者,网络主播作为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缴纳税款,如果通过虚假申报、隐匿收入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就会构成偷税行为,偷逃税的款项会被追缴,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滞纳金,再视情节进行罚款。针对是公司还是个人偷逃税的问题,周鹏博解释称,税务机关在稽查网红等高收入人群时,会采用“穿透式”监管,即不仅看表面形式,如钱进了哪个公司账户,更看经济实质,即钱最终被谁控制和受益。如果税务机关稽查过程中发现网红设立多个空壳公司、个人工作室,唯一目的就是利用核定征收等政策避税,并将公司资金与个人财产混同,税务机关可以否定这些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穿透”认定收入实质归属于网红个人,从而直接向网红个人追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存在偷逃税款行为,税务机关会对公司进行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公司直接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