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尽管针对境内校外培训的监管网络日益完善,但一批主打“欧美外教一对一”的跨境英语口语培训机构,却凭借多种规避监管的手段,游离于现有监管体系的灰色地带。北京商报此前发布多篇关于线上英语一对一的调查报道,相关机构或以美元结算、境外收款规避预收费监管,或借境外账号与登录入口向境内学员提供课程。家长投诉后,企业所在区的区教委回复称该企业并非教委审批培训机构。面对跨境培训难以监管、家长学员可能存在难以维权等诸多风险,强化对跨境教育机构的穿透监管势在必行。
付款到海外,上课靠跨境
北京商报记者在长达月余的调查中发现,涉及跨境英语口语培训的在线教育机构主要涉及“付款到海外”“上课靠跨境”两方面的风险。
北京商报此前报道,有家长反馈,一些具有跨境英语口语培训的机构面向境内揽客,但实际以美元结算。
为了让儿子的口音尽快得到纠正,北京家长程雨购买了一家机构的北美外教在线一对一课程,但该课程以美元结算。程雨对此表示疑惑,因为在搜索这家机构后,她看到该品牌的所属企业在境内。
但程雨的微信支付页面显示,这1万多元课程费用的收单机构并不是境内机构,而是一家新加坡公司,专注于跨境支付、企业金融服务及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根据该机构的班主任介绍,该机构总部位于新加坡。不仅如此,在购买该机构的课包后,程雨也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收据或消费合同。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实行预收费监管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原则。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宇昊认为,跨境企业面向境内中小学生提供外教课程,属于境内教育培训机构的范畴。因此,按照《通知》,其预收费也应纳入境内监管。通过美元结算并使用跨境资金收取平台收取学费,可能构成规避境内预收费监管的行为,不符合《通知》的规定。
除了付款问题,部分机构还会向境内学生和家长提供境外账号,以规避境内监管。
北京商报此前报道,VIPKID引导内地家长刘娜使用以“+852”开头的香港账号上课,但使用的课时还是家长以内地手机号注册的账户所购买的。且因为存在着境内手机号注册、境外账号上课的矛盾,在两个账号之间约课、划课时等事项,刘娜无法自己在App上操作,必须由VIPKID的工作人员帮忙操作。
不仅如此,班主任所发的学生端上课软件下载网址中,还有“zh-hk”的字样。点击该网址后,出现了VIPKID Global官网的VIPKid App下载页面,其显示语言为中文繁体。但该网址并非VIPKID的中国大陆官网,该页面右下角提示,中国大陆用户需要访问另一个后缀为“cn”的网址。
孙宇昊表示,VIPKID通过香港区号账号和境外登录入口向中国内地未成年学员提供外教一对一课程,其营销业务、收款企业、实际授课对象均在中国境内,存在明显的以技术手段规避境内监管的嫌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指出,境内运营主体利用香港区号账号或境外注册实体开展经营活动,刻意掩盖其在境内的实际运营主体身份,从而模糊其责任归属,可能导致境内监管部门难以准确识别和追踪实际运营方,增加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执行难度。同时,学员个人信息数据储存于境外,可能面临数据被泄露、被滥用,且因上课端口为境外平台,跨境维权难度较大。
肆意展业的“科技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这些跨境英语培训机构背后的企业信息发现,几家头部机构都存在肆意展业的情况。
以VIPKID为例,家长刘娜表示,自己今年7月向北京12345投诉了VIPKID品牌背后的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但她得到的答复却显示,经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海淀区核实,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仅持有营业执照开展业务,且不是海淀区教委审批的培训机构。答复还显示,教委校外培训工作科已立即进行调查。
刘娜进一步在全国12315平台查询发现,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业类别并非教育培训,而是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等,涉及教育的只有“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并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
同样提供VIPKID课程服务的另一家公司“成都育迪科技有限公司”也是如此。刘娜特意向VIPKID班主任确认了两家公司均属于VIPKID。她在全国12315平台看到,这家成都公司的行业类别仅为“科技推广服务业”,其经营范围中提到“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在踩了上述诸多“雷”之后,家长程雨也特地搜索了几家头部在线英语培训机构的境内企业信息。无独有偶,这些以外语、口语培训见长的在线机构,其境内企业在天眼查官网上的所属行业以及经营范围,几乎不涉及教育培训。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看到,上述企业的所属行业包括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中,明确涉及教育的仅有“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如果按照“所属行业”划分,这些机构应当属于科技公司或信息技术公司,而非教育培训公司。但在社交媒体平台,只要搜索“外教一对一”,就能看到大量上述机构的推荐帖和经验帖,“每天25分钟,欧美外教一对一,0基础娃带出英语思维”等话术层出不穷,主要宣传其“优秀的师资力量”“全英环境”“性价比超高”等内容。
强化穿透式监管
事实上,从预收费全额监管、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到从事学科类培训人员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融资,当前针对境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体系已日趋完善。
但对于跨境线上培训的规定与监管仍有待细化与完善。
有资深在线教育从业者向北京商报记者表明,借用跨境机构的国际站等境外入口给境内未成年学生上课,可以视为一种“擦边”行为,实则为了逃避境内监管。那么,跨境机构通过境外主体收款、以外币结算的预收费行为,如何有效纳入境内资金监管体系?对于教学全程在线上完成、师资与服务器均位于境外的培训行为,又该如何进行境内的常态化监督?
孙宇昊指出,在线教育机构必须依法明确其经营范围并主动申办相应的教育培训资质许可,杜绝以“科技公司”或“教育咨询”等名义规避办学资质审批的行为,确保其业务实质与法定登记范围相符。在此基础上,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的各项要求,将所有预收费资金,无论其结算币种或收取路径,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坚决堵塞通过跨境支付、境外主体收款等渠道逃避监管的制度漏洞。
孙宇昊还建议,还应当强化“穿透式监管”,“穿透式监管”强调透过法律形式和表面业务,识别实质金融风险或违规行为。在教育领域,这意味着无论机构登记为“科技公司”还是“咨询公司”,只要实际从事校外培训,就应适用教育培训监管规则。
对于如何加强跨境教育机构的监管,数字经济学者刘兴亮建议,应当强化资金流监管,预收费必须纳入国内托管或保证金机制,跨境收款也应严格审查。同时,明确教学服务主体资质,线上机构若承担招生、教学、评价等工作,应明确为培训机构并备案。还应当健全跨境协作监管机制,在中国招生收费的境外主体应明确监管责任和信息共享机制。
常莎认为,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与技术监管方面,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核实课程实际授课内容、学员年龄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培训机构的线上课程、宣传资料、合同文本等进行智能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 关子辰 牛清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