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背景:响应法规要求完善治理体系
12月11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方发展”)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治理结构等多个核心领域,其中“删除监事会章节并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成为本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核心修订要点解析
法定代表人权责明确:新增行为后果与追偿机制
修订后章程明确,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任将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值得注意的是,新增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章程或股东会对其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同时明确“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
股东权利细化:新增会计账簿查阅权,中介机构可参与
为强化股东知情权,修订后章程明确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且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若以“不正当目的”拒绝需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股东可就此提起诉讼。此外,章程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未达标等,为股东维权提供更清晰依据。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删除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核心职能
本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是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相关全部条款,并将监事会职权转移至审计委员会。修订后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此外,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优化:决策程序更趋规范
章程将原“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并调整其职权范围,新增“审议批准担保事项”“对聘用/解聘审计机构作出决议”等。董事会职权方面,明确关联交易审议需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且决议需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若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章程强化独立董事作用,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该会议事先认可。
财务与合规管理:利润分配、减资等规则细化
财务规范方面,章程明确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若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需先用当年利润弥补。新增“减资弥补亏损”条款,规定公司减资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及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且减资程序需在信息披露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修订条款概览
| 修订领域 | 修订前核心内容 | 修订后核心内容 |
|---|---|---|
| 法定代表人 | 仅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即辞法定代表人,新增行为后果归属及追偿机制 |
| 股东权利 | 股东可查阅财务报告,无会计账簿查阅权 | 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可委托中介机构,明确查阅程序与保密要求 |
| 治理结构 | 设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 | 删除监事会章节,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审核、审计监督等 |
| 股东会职权 | 审议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无明确担保事项审议权 | 新增审议担保事项、审计机构聘用/解聘等职权,决议通过比例细化为“过半数”“三分之二以上” |
| 财务规范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10%,未明确减资弥补亏损规则 | 明确减资弥补亏损程序,规定弥补后公积金未达50%不得分红 |
修订意义:提升治理效率与透明度
本次章程修订是万方发展响应最新法律法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举措。通过删除监事会并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公司治理架构更趋精简高效;细化股东查阅权、明确决议无效情形等条款,则进一步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市场分析认为,治理结构的优化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与合规水平,为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万方发展表示,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