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饮巴比")近日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及利润分配政策等核心条款进行明确。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2.395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会平持股比例达54.405%,公司将持续聚焦餐饮连锁主业,致力于成为"世界级餐饮连锁食品工业企业"。
公司基本概况与股权结构
根据章程披露,中饮巴比前身为上海中饮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6200万股普通股,并于同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管理、农产品销售等多项业务。
作为国内中式早餐连锁龙头企业,公司股权结构显示,创始人刘会平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1.01亿股,占总股本的54.405%。前三大股东还包括丁仕梅(持股10.23%)、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持股7%),具体发起人股东情况如下:
| 发起人姓名/名称 | 认购股份数(股) | 出资方式 | 持股比例(%) |
|---|---|---|---|
| 刘会平 | 101,193,300 | 净资产折股 | 54.405 |
| 丁仕梅 | 19,027,800 | 净资产折股 | 10.230 |
| 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020,000 | 净资产折股 | 7.000 |
| 潘和杰 | 6,919,200 | 净资产折股 | 3.720 |
| 丁仕霞 | 6,919,200 | 净资产折股 | 3.720 |
| 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96,429 | 净资产折股 | 5.5357 |
| 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96,429 | 净资产折股 | 5.5357 |
| 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03,142 | 净资产折股 | 7.5286 |
公司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
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公司增资减资、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其中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包含至少1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三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两名独立董事)。
在对外担保及重大交易决策方面,章程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划分: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以上的担保,以及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的担保,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重大交易方面,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超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章程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现金分红为主、股票股利为辅"的分配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单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公司设置差异化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熟期有重大投资计划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投资计划时不低于20%。若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
控股股东义务与中小股东保护
章程特别强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其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强令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控股股东质押或转让股份时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指示董事、高管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将与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在中小股东保护方面,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需单独披露非关联股东投票情况。
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为持续稳健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中饮巴比表示,将继续践行"为人类吃的更健康"的企业使命,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稳定的利润分配,实现股东、员工与客户价值的共同提升。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