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1日丨旗滨集团(601636.SH)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旗滨光能”)的少数股东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海科源”)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价格为1.13元/1元注册资本,初始跟投金额为50,000万元)以47,3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产”)。根据《公司法》及旗滨光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方宁海科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海科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