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1日丨金城医药(维权)(300233.SZ)公布,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赵叶青先生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自认、他人指认、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及情况说明、证券及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记录、证券账户交易流水等证据,操纵期间赵叶青、王震、刘峰控制使用相关账户组共104个账户交易“金城医药”股票。经测算,账户组实际亏损7,392,044.45元。上述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交易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会决定:一、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承担120万元,刘峰承担30万元。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项和第五条的规定,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