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2025年11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2025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25〕1号),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7014批次,其中蔬菜3990批次、水产品352批次、畜禽产品1639批次、食用菌315批次、水果628批次、其他90批次,共发现19批次农产品样品存在问题。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样品,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已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现将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安龙县谢望明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芹菜,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威宁县宋锦秀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岑巩县陈敏养殖户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龙里县廖忠香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德江县徐进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台江县欧德杰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开阳县侯俊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生姜,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长顺县唐荣平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贞丰县钱继分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都匀市赵荣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都匀市赵荣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普通白菜,经检测发现氟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乌当区陈从刚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棒豆,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七星关区毕节市龙银果蔬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香菜,经检测发现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都县夏能梅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橘子,经检测发现溴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都县王会祥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磺胺甲氧哒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罗甸县杨胜华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磺胺甲恶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