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凌晨,为切实防范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秀峰大队在解放东路重点路段部署警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凌晨1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解放东路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期间,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卡点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韦某神色略显慌张,且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涉嫌酒后驾车。民警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依法对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现场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韦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据韦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市区某餐馆聚餐,期间饮用了约二两白酒。聚餐结束后,他原本已通过手机叫了代驾服务,但因深夜代驾订单紧张,等待近半小时后代驾仍未抵达。韦某心想“深夜时分道路上车少人少,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发,打算自行返回位于西凤路的家中,没想到刚行驶至解放东路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随即联系医护人员赶赴现场,依法对韦某进行血液酒精采样检测。经专业机构检测,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0.60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这一数据背后,是韦某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韦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等严厉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降低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就如同在道路上移动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惨烈的交通事故。
近年来,因醉驾导致的悲剧屡见不鲜。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轮下消逝,一个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韦某的这次醉驾行为,幸运的是被交警及时查获,尚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但并非每一次醉驾都能如此“幸运”,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此,桂林公安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绝不是小事,切不可心存侥幸。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