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吹出306mg/100ml!
撞车后,民警一查
还是无证!二次酒驾?!
上回处罚没学会
这回直接换回5个月拘役
9月6日,来宾市武宣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该县武政路路口处,一辆白色小客车与一辆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
接警后,来宾市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只见一辆白色小客车和一辆小型面包车停在道路上,面包车右侧受损,小客车车身左前侧受损。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小客车驾驶人刘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经现场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民警“喝了那么多酒为什么还要开车?”的询问,刘某交代道:“朋友喝多了想要回家,我就想着送他回去,没想到会发生事故……”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更令人震惊的是,早在2024年11月,刘某就曾因醉驾、无证驾驶被交管部门处罚。
“306mg/100ml的酒精含量已严重影响判断力和操控力,醉酒驾驶本就危险!”民警当场教育刘某,“你上次就因醉驾、无证驾驶被罚,此次仍不改,简直是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经调查核实,刘某醉酒后驾驶小客车沿武宣县城东路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武政路路口右转弯时,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与沿武政路由南往北行驶的梁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且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且违反让行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2月3日,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武宣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
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
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严重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❶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 ,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 ,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 ,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更是漠视交通规则
与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做到持证驾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