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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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扰民案件,涉事企业被处以罚款并已完成整改。据悉,此案是《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怀化市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施行后,当地查处的第一起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案件。
5月16日,辰溪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辖区内某电力设备公司在生产水泥电线杆过程中排放噪声扰民。执法人员随即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东边50米至1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点,属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其生产活动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为准确掌握噪声排放情况,5月22日,辰溪分局监测人员使用专业设备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西、南、东、北四个侧点的噪声值分别为77.4分贝、74.7分贝、78.4分贝和67.3分贝,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的60分贝限值。监测过程规范,数据准确,该公司对监测结果表示认可。
经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噪声排放应符合排放标准的规定,以及第七十五条关于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依据该法相关规定,应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细化标准,辰溪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证据固定,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专业监测,确保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公信力。涉事公司在接受处罚后,已主动全额缴纳罚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的噪声扰民问题已得到解决,未再引发新的投诉。